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出席香港稅務學會第十二屆粵港澳台稅收研討會暨註冊稅務師研討會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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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出席香港稅務學會第十二屆粵港澳台稅收研討會暨註冊稅務師研討會的致辭全文:
 
陳頌偉會長(香港稅務學會)、高峰秘書長(廣東省稅務學會)、李萬甫所長(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陳忠明副局長(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黃慧斌理事長(澳門稅務學會)、林東翹理事長(中華產業國際租稅學會)、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很榮幸出席第十二屆粵港澳台稅收研討會暨註冊稅務師研討會的開幕典禮。這個研討會由兩岸四地輪流舉辦,而今年由香港稅務學會作為「主人翁」。我也特別歡迎來自香港以外的朋友。
 
  今天的研討會有兩個主題,分別是21世紀新經濟體系與稅務發展新方向,以及「共同匯報標準」。我很高興可以藉此機會,介紹香港特區政府在這兩方面的工作。
 
  稅收對每個政府都十分重要,我們需要穩定的收入來源,提供公共服務,以及在資源上配合施政目標,從而促進經濟增長和繁榮。香港一直奉行簡單低稅率政策,沒有繁多的稅項,這是香港重要的競爭優勢之一。特區政府的四大收入來源為利得稅、地價收入、薪俸稅和印花稅。此外,香港按照地域來源原則來徵稅,稅務原則清晰明確。香港是全球公司和個人入息稅稅率最低的地區之一,而我們收取稅款的制度也很有效率。
 
  香港特區政府過去推出了多項稅務措施,以促進相關行業的發展,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商業、旅遊及物流中心的地位。有關措施包括免收酒店房租稅;免收葡萄酒、啤酒及其他非烈酒的應課稅品稅;廢除遺產稅,以及推動飛機租賃業務等。
 
  到了今年七月一日上任的新一屆政府,「稅務新方向」更是我們「重點出擊」的項目之一。在經濟轉型和全球競爭的新形勢下,我們需要策略性地運用稅務措施,促進多元經濟發展,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要做到這一點,我們不但要鞏固已有的產業,也要促進新興產業的發展,這樣也可為年青人帶來更廣泛和優質的就業和創業機會。事實上,行政長官也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提出稅務新方案。我們在維持簡單低稅制的時候,同時需要以前瞻性的思維,制定合適的稅務措施。而我們會率先推行的兩項稅務措施,就是已公布的兩級制利得稅,以及為研發開支提供額外扣稅。
 
  在建議的兩級制利得稅下,法團首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稅率會由現行的百分之16.5單一稅率下降至百分之8.25,其後的利潤則繼續按百分之16.5徵稅。利得稅兩級制可減輕企業,特別是中小企的稅務負擔,並鼓勵企業再投資,也有助推廣香港成為首選投資地。我們正擬備法例,並會爭取在二零一八年內落實有關建議。
 
  而第二項會率先推行的新稅務措施,就是為研發開支提供額外稅務扣減。香港的研發開支目前只佔本地生產總值約百分之0.73,我們必須急起直追,而為研發開支提供稅務優惠是世界各國普遍的做法。我們建議首200萬元的合資格研發開支可獲百分之300扣稅,餘額則獲百分之200扣稅。我們需要在確保有關稅務措施能推動本地創科事業發展和研發開支的大前提下,為合資格研發以及有關開支作出定義,也要考量外判研發工作方面的處理。創新及科技局正就方案諮詢業界,並會爭取在二零一八年內落實措施。
 
  除了以上兩項新措施外,我們會積極考慮其他對香港經濟發展有利的稅務措施。香港特區政府剛在上月底舉辦了「稅務新方向高峰會」,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出席並就稅務議題提出了意見。當中的意見包括為研發開支和購買知識產權資本開支提供額外扣稅的安排、香港如何爭取成為跨國企業的地區總部等等。我們正仔細研究高峰會上收集的意見,以制定更貼近社會的脈搏、更切合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稅務措施。當然,在考慮這些建議時,政府必須衡量建議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建議是否符合香港現行稅制的基本原則、可能產生的連帶影響、會否出現避稅漏洞,以及長遠對稅收的影響等等。
 
  在制定稅務措施的同時,我們需要參考國際稅務合作的新標準以及經驗。近年,國際稅務合作發展非常迅速,尤其重視提升稅務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活動。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認為稅務優惠措施如不適用於當地企業和居民或在當地進行的交易,又或者享用優惠的企業在當地沒有實質經濟活動,可能被視為具損害性。經合組織和歐洲聯盟近年十分關注「損害性稅務措施」,是他們制定「不合作稅務管轄區」名單的重要考慮之一,並可能因此實施制裁措施,讓有關稅務管轄區的投資和營商吸引力大受影響。因此,我們在制定稅務措施時,絕不能「閉門造車」。
 
  此外,大灣區的發展也是大家關注的議題。正如我們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中所說,特區政府會積極參與推進大灣區建設,為香港推動產業多元化創造有利條件,特別是在拓展創新及科技發展方面。此外,我們會爭取為港人在大灣區就業、創業、營商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促進兩地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
 
  剛才談到國際稅務合作方面的新標準,也帶我們到了今天研討會的第二個主題-「共同匯報標準」。「共同匯報標準」是由經合組織為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發展的國際標準。時至今日,已有超過100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承諾由二零一七年或二零一八年開始根據「共同匯報標準」每年進行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一直支持國際之間就提升稅務透明度和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與此同時,我們採取務實的方式,確保「共同匯報標準」得以有效實施之餘,不會對財務機構施加不相稱的合規負擔。
 
  我們在去年六月修改了《稅務條例》以訂立相關的法律框架,並在今年六月再次作出修改,規定財務機構必須收集75個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帳戶的資料。
 
  雖然經合組織容許各稅務管轄區採用雙邊或多邊模式進行自動交換資料,但由於國際社會間交換稅務資料的範圍及網絡不斷擴大,雙邊模式已不切實際。因此香港將會參與《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多邊公約》),以多邊模式實施有關措施。我們剛於上月向立法會提交一項修訂條例草案,為香港在明年實施《多邊公約》作出準備。
 
  要在經濟方面「提量增速」,我們需要更多具創意、富前瞻性的稅務建議;要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我們需要致力配合國際的稅務合作要求。此外,我們也要好好把握大灣區發展的機遇。香港特區政府樂意繼續聆聽不同的意見,讓香港的經濟發展再創高峰。
 
  最後,我祝願今天的研討會順利進行,大家都能在兩岸四地的稅務發展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和體會,謝謝!



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