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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美食車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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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陳百里博士的答覆︰

問題:

  自美食車先導計劃(下稱先導計劃)於本年二月二日正式開始至今的九個月期間,十六個獲選的營運者當中,有兩個未開業已退出,而上月更有一個於五月底才開業的營運者退出。據報,另有四個營運者正準備出售其美食車以止蝕離場。大部分營運者近日向本人反映,他們一直入不敷出。他們又批評當局沒有回應營運者的需要,令營運者難以持續經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立即就先導計劃進行中期檢討,深入了解各營運者面對的經營狀況及困難,以期盡快推出補救措施(例如減免營運者需支付的場地服務費);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自先導計劃開始推行至今,當局為美食車舉辦的宣傳活動及計劃為何;當局會否檢討及加強美食車的宣傳工作,以確保有關美食車的資訊和最新消息更有效地傳送予遊客和巿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將先導計劃重新定位,不再局限為旅遊項目,並在不影響附近交通及食肆經營狀況的前提下,增加美食車的經營地點,或擴大計劃的模式(例如准許美食車在墟巿、學校區或建築地盤附近營運,或准許美食車為私人派對提供食品),以擴闊美食車的生存空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代主席:

  美食車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於二○一六年二月《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後,今年二月正式推出,目的開宗明義是為香港的旅遊景點增添趣味和活力,為旅客和市民提供多元化、富創意和高質素的美食,其定位並非主流食肆。此外,香港食肆林立,大多要負擔遠高於美食車所付的租金,我們不希望美食車與其他食肆出現不公平的競爭。在選點作業的時候,美食車停泊時亦不應造成人車阻塞等問題。

  基於上述考慮,先導計劃首先選擇了八個旅遊景點作爲美食車的營運地點,以及安排美食車參與由香港旅遊發展局主辦的各項盛事。先導計劃顧名思義屬試行性質,讓我們和業界摸索不同的營運場地和模式是否合適,以及美食車在商業上是否可行。

  先導計劃自推出而來,有兩個營運者表示基於商業考慮,在申領牌照階段時先行退出;而最近退出的營運者,據悉與商業夥伴分歧有屬。事實上,目前十五名美食車營運者中,有八名是初創企業,作為商業營運,美食車業務表現及盈利各有差異屬意料中事。截至今年十月中,十四部已投入服務的美食車中,七部的總營業額已錄得超過一百萬元;再者有一部美食車的營運者憑藉美食車的營運經驗及口碑,已開鋪營業,另有四部美食車的營運者亦有同樣計劃。

  就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我現分別回覆如下:

(一)旅遊事務署設立了專責辦事處,一站式協助美食車營運者。辦事處亦一直與營運者及場地管方緊密聯繫,每月與他們開會收集意見,亦透過實地探訪以及其他途徑了解美食車的營運情況,適時調整計劃。事實上,自五月以來,我們已作出多項措施,包括:
 
  1. 引入新場地(例如亞洲國際博覽館、科學園和香港科技大學);
  2. 容許美食車參與自選旅遊活動;
  3. 推出日夜場營運模式;以及
  4. 將起動九龍東一號場、黃大仙廣場及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轉爲可選擇場地。

  此外,我們亦剛取得海洋公園、尖沙咀藝術廣場和梳士巴利花園的場地管方同意,會在十一月底把這三個場地轉爲可選擇場地,讓美食車有更多空間、彈性,和改善業務。

(二)旅遊事務署一直致力為先導計劃進行推廣活動,當中包括:
 
  1. 推出「香港美食車」流動應用程式,提供有關美食車及營運場地資訊,方便公眾追蹤美食車;
  2. 透過香港旅遊發展局在本港及海外宣傳先導計劃;
  3. 透過香港酒店業協會在酒店放置宣傳單張;
  4. 通過香港旅遊業議會及香港中國旅遊協會搭建旅遊業界和美食車營運者的溝通平台,促進雙方合作的機會;以及
  5. 安排「網絡紅人」在社交媒體上宣傳美食車等。
 
  我們亦鼓勵營運者利用不同社交平台宣傳其美食車及售賣的食品。

(三)二○一六年《財政預算案》宣布要研究引入美食車時,已經說明先導計劃為旅遊項目。政府會參考外國營運美食車的經驗,以先導形式推行計劃,其營運地點和模式是否合適,實行過程是否順暢,必須從實踐上汲取經驗。先導計劃剛推行了九個月,前述的優化措施都需要時間才能完全發揮作用。為免引起社區及其他行業持份者更加複雜的問題,我們認為不宜將整個計劃的定位作出根本性的改變。

  不過,就張議員提出的一些意見,我們有考慮過,並在可行和合理情況下,作出了調整。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是旅遊業重要一環,大專院校亦舉辦不少學術交流會議和展覽。我們曾與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李惠利分校)聯絡,這些院校均表示現時不會考慮擺放美食車。雖然如此,香港科技大學在十一月已提供一個美食車停泊位供美食車營運,自十一月七日起已有一部美食車在該處營業,營運表現不俗。

  工業區或建築地盤並非旅遊景點,難以吸引旅客到訪,不符合美食車作爲旅遊項目的定位。工業區内人多車多,已有不少食肆,亦沒有場地管理者可以為美食車提供電力和配套設施;在地盤範圍營運亦涉及工業安全問題,兩者皆不適合擺放美食車。至於私人派對及私人到會服務,根據美食車取得的食物製造廠牌照條件,其營運地點限於指定的旅遊景點和旅遊活動,故此美食車不可到私人派對營運及提供私人到會服務。不過,美食車自本年六月底至十月底已參與多個自選旅遊活動,例如西九自由約及香港國際手工啤酒節,參與的美食車均錄得可觀收入。

  由此可見,我們對美食車的營運一直盡力改善和優化,如有地點符合先導計劃的定位和要求,我們會繼續考慮。

  目前為止,十四部美食車已相繼在今年二月至十月投入服務,而最後一部預計最快在十二月初開業,我們會觀察和檢視美食車的營運表現和先導計劃的成效,預計在明年第三季會有檢討的結果。
 
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