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科技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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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創新科技署於去年十一月以先導形式推出承擔額為五億元的科技券計劃,資助本地中小企業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截至本年九月底,有184宗申請在該計劃下獲批資助;平均每宗獲批申請的資助額約為13萬元,涉及的資助總額則約為2 380萬元(僅佔該計劃承擔額的4.76%)。有中小企業表示,該計劃的運作模式未能切合他們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在回覆本會議員就二○一七/一八年度開支預算提出的問題時指出,當局會在上述計劃推出兩年後或承擔額預計將達五億元時(以較早者為準),檢討該計劃的成效及運作模式(例如資助範圍、資助額及評審程序),當局會否因應該計劃至今反應冷淡,提前進行有關的檢討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會否考慮放寬該計劃的資助範圍,讓獲資助的中小企業日後更新相關項目的資訊科技設備或系統時可再次申請資助,以增加該計劃的吸引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修訂該計劃的資助模式,就不同行業訂定不同資助額上限,例如將服務業的累計資助額上限維持在20萬元,而非服務業(包括製造業及工業)的累計資助額上限則上調至40萬元,以協助後者加快數碼化及自動化,提高生產力及競爭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我們於去年十一月以先導形式推出五億元的科技券計劃,資助本地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計劃以二對一的配對模式,為每家合資格的中小企提供累計最多20萬元資助,進行最多三個獲批項目。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計劃推出至今已有約670家企業提交申請,其中223宗已獲科技券計劃委員會評審,當中207宗(即93%)獲批資助。此外,約130宗申請因欠缺主要文件(例如申請企業的公司註冊文件或商業登記證等)而未能處理及需要再次提交,另有約100宗正待申請企業提供補充資料,餘下約220宗申請正由委員會秘書處查核其資格及作初步評估。

  自計劃推出以來,創新科技署不時因應計劃的運作情況和實際經驗,優化其執行細節,並透過簡介會及計劃的網站向申請者提供清晰及具體的指引。

  截至本年十月底,已有超過2 500家中小企在計劃的網站登記,正在準備的申請接近1 500宗,此外過去41場簡介會吸引了約4 000名人士出席,可見中小企對計劃的反應相當積極。

  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計劃的推行情況及收集有關數據,預期在二○一八年下半年全面檢討其成效及運作模式。我們認為,讓計劃運作一段時間以累積充足的數據和經驗,可令其後的檢討工作更為全面和具意義。

(二)現時計劃的資助範圍相當廣泛,既沒有限定科技服務類別,資助款項亦可用於相關的顧問服務、設備及軟硬件等。與海外同類型的計劃相比,計劃給予中小企更大自由度選擇切合他們需要的供應商及方案,並提供較高的資助額。而開展首年批出的資助額與海外的計劃亦相若。

  委員會會按申請者提供的資料,評核建議的科技服務和方案能否達致協助企業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的目標。在此前提下,獲資助的中小企日後若希望進一步更新項目的設備或系統,而其累計資助仍未超過20萬元上限及最多三個項目的規定,可再次提出資助申請。

(三)計劃推出至今,企業申請的資助額平均約為13萬元,當中製造業與非製造業的資助額大致相若。

  我們會繼續監察計劃的推行情況,並會在檢討計劃時仔細考慮是否需要調整資助額上限。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