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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查詢有關通訊局就無綫臨時取消播放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個案所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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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臨時取消播放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個案所作的決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六日)作以下回應:
 
  通訊局尊重無綫的編輯自主和理解無綫因應實際情況有需要對節目作出合適的調動。
     
  不過,無綫亦有責任遵從牌照條款和既定機制,即是:在需要調整播放港台節目的情況下,無綫應事前(甚或事後)向通訊局提出申請。這項規定和安排一直沿用,過去通訊局也曾就無綫類似的申請作出審批。若無綫當天向通訊局提出調動港台節目的申請,通訊局自會一如既往作出配合,根據程序盡快處理,無綫亦可避免違反有關規定。事實上,通訊局今次因應投訴而向無綫作出的強烈勸諭,正正是因為無綫沒有跟隨一貫做法和遵守有關程序。
 
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