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談《國歌法》及初中中史科課程 (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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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十一月四日)出席第九屆九龍地域傑出學生選舉頒奬典禮後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局長,《國歌法》剛剛通過,想問一旦強制中小學都要教授國歌,會如何教授?

教育局局長:其實大家都知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通過了《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香港政府正打算透過本地立法的形式,將《國歌法》在香港實行。至於條文的內容和詳細情況,需要等待本地立法後才知道。但教育局方面,我們一定會配合本地立法後的法例要求而去做。

記者:之前馬恩國引述李飛的講話,強制要求中小學都要教授,其實會否覺得有少少干預香港學校的自主,始終現時屬自願性質?

教育局局長:我想大家還是先看本地立法後的情況,屆時再談這個問題。但無論如何,你剛才所說的很正確,現時香港無論在小學還是中學,國歌都有透過不同科目教授。而同學亦有很多機會,無論在學校內、課堂以內和課堂以外都有機會唱國歌。

記者:會否有指引讓教師配合推行此法例,以及如果有學生在不知情況下犯法會如何處理?
 
教育局局長:我想這個需要待本地立法後,我們再詳細安排,但教育局一定會配合法例上的要求,有需要的話,我們當然會發指引給學校,屆時看法例條文的狀況,我們再決定。
 
記者:局長,是否即不排除會修訂課時及課程指引,以配合《國歌法》?
 
教育局局長:我想現在這樣說是言之尚早,因為現在,正如我剛才提及,其實在課堂內我們已在做此事,實際上立法後究竟是否需要比現時做得更多,我們要看立法後才決定。
 
記者:昨日有團體向你反映中史科要將六七暴動加入課程,如何看團體再向你要求將事件加入中史科課程?
 
教育局局長:現在我們正就初中中國歷史科課程進行諮詢,當然社會上不同人的意見我們都歡迎,但正如我們一直說,在中國歷史課程的課綱中,我們是列出一些大項目,以及我們需要教的時間,是否需要列出所有項目,我將此交予課程委員會用一個專業角度考慮。



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6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