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流浪牛的管理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管理流浪牛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自二○一一年推行捕捉、絕育、搬遷計劃至今,每年捕捉了多少頭流浪牛,並為牠們絕育及將其遷移;該等牛隻現時的健康狀況如何;

(二)鑑於據報漁護署把流浪牛遷往西貢創興水上活動中心,但該處沒有充足供牛吃的草、飲的水和棲息的樹林,而該處於假日期間有眾多車輛行駛令牛隻容易被車輛撞倒,漁護署有何措施改善該等牛隻的生活環境,以及會否檢討牛隻遷移目的地的選擇準則;

(三)鑑於有市民前往創興水上活動中心餵飼牛隻,漁護署有否評估有關飼料是否適宜餵飼牛隻和此舉會否令牛隻喪失覓食本能;如有,評估結果為何;有何措施確保各郊野公園內的流浪牛健康及有充足食物;

(四)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頭流浪牛被車輛撞倒受傷或死亡;當局有何措施減少該等交通意外;鑑於有市民建議為流浪牛戴上反光頸圈,使駕駛人士在晚上較易察覺在路上的牛隻,以期減少該等交通意外,當局會否考慮採納此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漁護署多年來一直有探討設置牛路坑以控制流浪牛活動範圍的建議的可行性,但至今仍未落實該建議,有關探討的最新結果(包括可能涉及的問題)為何,以及有否實施時間表;

(六)漁護署有否參考外國的其他做法,以期制訂有效限制流浪牛活動範圍的措施及減少涉及牛隻的交通意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鑑於據報今年九月在西貢有一頭母牛被的士撞死後,現場有人因懷疑母牛懷孕而在馬路上剖開母牛腹部試圖拯救未出生小牛的生命,屬非註冊獸醫的人士作出該行為是否合法及受法例規管;政府現時如何處理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懷疑懷孕動物(包括牛隻)?

答覆:

主席:

  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後,我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自二○一一年年底起,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實行流浪牛「捕捉、絕育、遷移」計劃,以控制牛隻數目,並減低對附近居民造成不便。過去三年(即二○一四至一六年),分別有60頭、70頭及69頭牛隻經捕捉及按情況絕育後被遷移。漁護署每周會到遷移牛隻的地點作實地巡視和觀察牛隻的情況。整體而言,由計劃展開至今,大部分經遷移的牛隻健康狀況良好。

(二)及(三)漁護署遷移牛隻的選址準則包括確保該地點有充足的食物、水源、樹林及地方供牛隻棲息,以及與市區公路有一定的距離。漁護署會不時檢視牛隻遷移地點的選址,評估選址是否繼續適合牛隻棲息。

  西貢創興水上活動中心位於西貢郊野公園範圍內,符合上述的選址準則,能為牛隻提供一個合適的生活環境。牛隻可在郊野公園內自由走動,與原本在該處的野生牛隻一起棲息。西貢郊野公園內共有約4 500公頃綠化土地,有充足的天然資源(包括植物、水源及樹林),可供牛隻在不同季節均能找到足夠食物及合適的棲息地生活。

  漁護署不鼓勵市民餵飼流浪牛,並有勸喻牛隻關注團體停止餵飼行動,以及在定期巡查時對餵飼牛隻的市民作出相同勸喻。流浪牛隻擁有於野外自行覓食的習性,為牛隻提供食物或會影響牠們的習性及求生本能,變得依賴人類提供食物。久而久之,流浪牛甚或會主動向郊遊人士覓食,以及進食不合適的食物(如肉類)。

(四)、(五)及(六)政府沒有備存牛隻因交通意外傷亡的統計數字。運輸署會在有需要的路段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提醒駕駛者小心牛隻。

  漁護署知悉有牛隻關注團體會為個別牛隻佩戴反光帶。然而,漁護署認為遷移牛隻至車輛流量較低的地點,較為牛隻佩戴反光帶更能減少牛隻發生交通意外的機會。漁護署會繼續遷移牛隻到郊野公園的工作。

  漁護署與相關部門經詳細研究後,顯示牛路坑在外國一般用於牧場的私人土地,防止牛隻離開牧場範圍。參考海外地方的使用經驗,在本港公共道路上設置牛路坑對道路使用者有潛在危險。
 
(七)如果有動物(包括牛隻)在交通意外中受傷,前線警務人員會通知漁護署或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愛協)跟進。視乎受傷動物的個別情況,牠們一般會被送返愛協接受治療,但如果涉及受傷牛隻,則漁護署會到現場因應個別情況(包括其傷勢及是否懷孕),判斷有關動物是否可接受即場治理或需被送返漁護署農場作詳細檢查及治療。

  在缺乏合適的醫療設施下,以及基於公共衞生,獸醫一般不會在意外現場即時為動物進行任何外科手術。如有任何人對受傷的動物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會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並可能會遭到檢控。



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