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有大型百貨公司在鬧市設置五個網球場面積的屏幕,請問現時就光污染的指引和限制是否足夠?是否只能限制晚上某個時間後(的光污染)?請問會如何跟進這方面?
 
環境局局長:政府關注戶外燈光事件,包括剛才你提及的個案,我們同事和相關機構保持溝通,我理解他們已承諾該招牌到了晚上十一時會關燈。(管制)戶外燈光的重點,是希望能減少光滋擾,令大家在晚上適當時候可以作息,我們口號也是「適時熄燈好作息」,這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我們早前就如何控制或規管光污染進行與民共議,當時收到的意見紛紜,例如大家對是否立法的意見也不一致,所以我們的基礎是,能夠推出良好作業指引(《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讓相關機構遵循,以及(推出)約章(《戶外燈光約章》),令現時差不多數千間機構能根據此約章行事,此約章表明晚上十一、十二時便要關燈,令大家可以作息。所以在此個案,他們承諾(晚上)十一時關燈,也是跟從我們的約章。而最終我們會在約數年時間觀察大家在指引和約章下的(行為)變化,和社會對此的意見,密切關注狀況,進行分析跟進。
 
記者:現在單純依靠他們是否願意承諾去做,會否有具體措施限制他們的行為?
 
環境局局長:剛才談到,我們和社會上相關持份者溝通,是自願性或法規性(規管),當時也有討論,當時的意見紛紜,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從實際角度,盡量透過指引和約章,能紓緩大部分的情況,例如過去一些投訴,我們盡量跟進,要求跟從指引和約章,大部分相關機構也有改善,所以是有幫助的。剛才談及,我們會根據最新情況,思考如何向前走。
 
記者:之前旺角行人專用區有噪音問題,有商戶表示投訴無門,要自己想解決辦法,就噪音問題,局方會否考慮進一步規管,令環境噪音問題得到紓緩?
 
環境局局長:我們因應不同個案,現時香港有既定標準去處理,當然有其好處和作用,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狀況,我們會因應個別個案跟進。
 
記者:旺角的噪音問題已持續很久,以前有居民更嘗試從高處擲物,以表不滿,商戶現時也有對策,政府部門也可能要清拆隔音屏,雖說因應個別個案去處理,政府會否有政策持續改善旺角行人專用區噪音問題?
 
環境局局長:在一些地方,我們會根據法例作出紓緩,例如就戶外燈光以至噪音投訴,有些情況可以透過協商,根據法規,而可以有幫助。就個別個案,我們會透過其他途徑去回覆。
 
記者:就再造工業方面,之前當局表示會支援再造工業,請問如何透過環保園的土地和配套進行?可否具體說明。另外,有關垃圾袋(預繳式指定垃圾袋)方面,希望本地生產商以本地廢料製造,請問會否提供補貼?始終在內地製作環保袋的成本較低。
 
環境局局長:就廢物徵費相關垃圾袋(預繳式指定垃圾袋)方面,垃圾袋應透過政府合約製造,價錢等政府會整體思考,一方面要物有所值,另一方面也結合環保思考,所以相對容易處理。我們希望盡量能夠吸納本地回收的廢膠,如能本地製造,能令整體運作得到最好的環保效果。至於環保園方面,我們一直關注相關情況,那一些回收物料最需要我們透過環保園土地支援,例如就最近廢紙因為內地收緊廢紙進口標準,我們正積極思考是否以廢紙優先使用環保園土地,這是簡單的答案。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6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