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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公眾泳池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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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國勳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公眾泳池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BR)規定,超過八歲或身高超過1.35米的人士不得進入異性更衣室。然而,有泳客反映,上述規定難以嚴格執行,因為有不少小童沒有同性家長陪同前往公眾泳池,而現時的公眾游泳池場館大多不設家庭更衣室,該等家長唯有把小童帶進異性更衣室,以便照顧。然而,此舉令使用更衣室的其他泳客感到尷尬和不便。另外,早前有媒體報道,公眾泳池池水的尿素含量偏高,可能刺激泳客呼吸道、眼睛和皮膚,甚至令哮喘發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各公眾游泳池場館分別有多少個設於家庭更衣室內的廁格及淋浴格,以及該等數目佔廁格及淋浴格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檢視家庭更衣室被非家庭泳客佔用是否普遍的現象;如有檢視而結果如此,會否廣泛宣傳該項設施的服務對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在各公眾游泳池場館增設家庭更衣室,包括在現有公眾游泳池場館進行翻新時增設該項設施;如會,具體的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規定新建公眾游泳池場館必須設有家庭更衣室;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有否抽驗公眾泳池的池水是否有尿素含量偏高的問題;如有抽驗而結果如此,會否加強監測池水水質及過濾池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一向重視公眾游泳池的設施及水質管理。就劉國勳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現時,康文署轄下所有公眾游泳池(除只供團體訓練之用的灣仔游泳池外)均設有家庭更衣室。家庭更衣室一般為獨立房間供更衣之用,大部分亦設有沖身或如廁設施。由於家庭更衣室的內部設計與一般男或女更衣室不同,因此康文署並沒有家庭更衣室內的廁格/淋浴格數目和佔整體更衣室廁格/淋浴格比例的資料。各區游泳池內家庭更衣室的數目,請參閱附表。
 
(二)為方便照顧兒童及有需要人士使用家庭更衣室,康文署已就使用家庭更衣室的安排制定指引。根據現行的指引,下列人士可以優先使用家庭更衣室:

(i)獨自帶有八歲或以下或身高不超過1.35米異性小童的成人及其同行之兒童;或
 
(ii)行動不便而需要異性家人或陪同者協助更衣的人士。
 
  康文署已在泳館適當位置張貼告示,讓泳客知悉上述安排。康文署會因應使用情況,安排員工協助維持秩序,讓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士(包括非家庭泳客),按先後次序,優先使用家庭更衣室。場地職員亦會呼籲泳客及其同性別家庭成員或非上述優先使用家庭更衣室類別人士,盡量使用男或女更衣室。康文署並沒有記錄家庭更衣室被非家庭泳客佔用的資料。
 
(三)康文署於二○○○年成立時,所有新建的游泳池均設有家庭更衣室作為標準設施。至於二○○○年以前落成的公眾游泳池,已在維修或翻新工程時,因應場地的實際環境和空間情況,設置家庭更衣室。因此,現時康文署轄下所有公眾游泳池(除只供團體訓練之用的灣仔游泳池外)已提供最少一個家庭更衣室。康文署會繼續與工程部門聯繫,在規劃大型維修或翻新工程時,評估和研究進一步加建家庭更衣室的可行性。一般而言,康文署會根據泳館的設計、設施用途、使用者的年齡組別、場地環境和空間限制、技術可行性研究等,作為設置家庭更衣室數目的考慮因素。
 
(四)康文署一向非常注重公眾游泳池的清潔衞生,轄下四十四個公眾游泳池的池水於開放時間內均不停地循環、過濾和消毒。康文署為轄下公眾游泳池的水質制訂了水質監測指標,該指標參考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相關指引而釐訂,包括池水剩餘氯含量、酸鹼度、細菌總數、大腸桿菌含量、霍亂弧菌含量及池水混濁度等,而世衞並沒有把尿液含量列為監控的物質。此外,康文署亦不時就衞生及健康相關事宜徵詢衞生署的意見。為確保池水衞生符合標準,泳池員工會在泳池開放時間內,每小時抽取池水檢驗剩餘氯含量及酸鹼度。另外,康文署亦委託認可化驗所每周檢測轄下泳池的水質,以確保符合相關的標準。康文署並加強宣傳及呼籲游泳人士必須注意個人衞生,包括提醒泳客切勿污染池水、暢泳前應先淋浴及先使用洗手間等。
 
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8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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