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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被拒絕續發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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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最近拒絕續發豪霆創建(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位於旺角)的職業介紹所牌照,因其被提名經營者是一名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根據《僱傭條例》,任何職業介紹所經營者或打算經營職業介紹所的人士,若是一名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曾違犯《僱傭條例》第XII部、或被信納為非經營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等,處長可拒絕簽發或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或將其現有的職業介紹所牌照撤銷。」

  這是今年第四宗被撤銷/拒絕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的個案。另外一宗為爪哇女傭顧用服務公司(位於銅鑼灣),有關持牌人因濫收求職者費用被定罪,其牌照隨後亦被撤銷;其餘兩宗為新地僱傭中心(位於太子)及俊興僱傭公司(位於深水埗),其持牌人違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守則)的規定,分別因唆使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僱主扣減外傭部分工資以取回所支付的費用及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扣存外傭的護照,被認為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其牌照因此被撤銷。

  勞工處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必須依法經營,並須遵守已於今年一月十三日頒布的守則。守則列出職業介紹所經營者在營運時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闡明處長期望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在經營時應達到的最低標準。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會定期及突擊巡查職業介紹所,並就查察到的違規事項向職業介紹所發出警告信,敦促其糾正。如職業介紹所被警告後仍未能依循守則的規定,處長可按《僱傭條例》第53(1)(c)(v)條,以有關持牌人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為由,撤銷或拒絕續發其職業介紹所牌照。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濫收求職者費用及守則的查詢或投訴,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辦理。
 
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