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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因遲付工資被判罰款
僱主因遲付工資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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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報刊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在今年三月至六月期間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八名僱員,涉及款項共約四十九萬元,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今日(十月十二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九萬二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繼續予以嚴厲打擊,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完
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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