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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進一步減低發電廠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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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今日(十月十日)表示,政府於十月十三日(星期五)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七份技術備忘錄》(《第七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減低發電廠在二○二二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從而進一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新一份《技術備忘錄》是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條例》)頒布,將會把電力行業於二○二二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至5 290噸、17 530噸和490噸。與《第六份技術備忘錄》內所載列的二○二一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建議的《第七份技術備忘錄》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分別進一步收緊25%、15%和11%。

  發言人表示:「在釐定新的排放限額時,我們已考慮兩間電力公司在二○二○年或之前把本地燃氣發電的百分比提高至佔發電整體燃料組合約五成(二○二○年燃料組合目標)的進展、其用以改善現有燃氣機組氮氧化物排放表現與熱效率的新技術,以及預計耗電量等因素。」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正興建一台新燃氣機組,二○二二年投入運作。屆時,燃氣發電比率有所上升,排放限額可進一步下調。此外,港燈二○二二至二○二三年間的預期用電需求將會下降。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則正於龍鼓灘發電廠興建一台新燃氣機組,二○二○年投入運作。同時,中電已為一台燃氣機組進行效率提升工程,並於二○一八年或之前再提升兩台燃氣機組,進一步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而中電二○二二至二○二三年間的預測用電需求增幅亦有限。

  發言人說:「鑑於電力行業在二○一五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的37%、28%和11%,經收緊的排放限額將有助改善本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若有新電力工程,我們會根據採用最新技術興建的新燃氣機組排放表現,分配排放限額。《第七份技術備忘錄》將會沿用《第六份技術備忘錄》的機制,以配合引入的可再生能源發電。」

  政府於二○一五年三月公布二○二○年燃料組合目標,務求達致政府承諾的二○二○年環保目標,即碳強度較二○○五年降低50%至6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二○一○年分別減少35%至75%、20%至30%及15%至40%。環保署最遲會在二○一九年再次檢討《技術備忘錄》,確保適時修訂排放限額。

  新的《技術備忘錄》在十月十八日提交立法會,以期在二○一七年年底前生效。根據《條例》,新的排放限額將由二○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