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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牌照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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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九日)提醒所有職業介紹所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守則)的規定。
 
  勞工處最近撤銷新地僱傭中心(位於太子)的職業介紹所牌照。有關持牌人在經營業務期間違反守則的規定,唆使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僱主扣減外傭部分工資以取回所支付的費用。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守則列出職業介紹所經營者在營運時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闡明勞工處處長期望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在經營時應達到的最低標準。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會定期及突擊巡查職業介紹所,並就查察到的違規事項向職業介紹所發出警告信,敦促其糾正。如職業介紹所被警告後仍未能依循守則的規定,處長可按《僱傭條例》第53(1)(c)(v)條,以有關持牌人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為由,撤銷或拒絕續發其職業介紹所牌照。

  這是今年第二宗被撤銷職業介紹所牌照的個案。另外一宗為爪哇女傭顧用服務公司(位於銅鑼灣)。有關持牌人因濫收求職者費用被定罪,其牌照隨後亦被撤銷。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濫收求職者費用的投訴或就守則的查詢,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辦理。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