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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就朗豪坊自動梯事故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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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工程署(機電署)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已就今年三月在旺角朗豪坊發生的自動梯事故向涉事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提出檢控。
 
  今年三月二十五日,一部位於朗豪坊的自動梯突然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十八名乘客受傷。機電署在獨立專家的協助下於五月完成技術調查,總結事故原因是主驅動鏈斷裂,以及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或過度延長的保護裝置雙重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制停涉事自動梯而造成。
 
  機電署隨後進行的刑事調查發現涉事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均未有履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規定下的法定職責,經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該署決定向他們提出檢控,控罪如下:
 
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
(i)沒有確保所承辦的自動梯工程,即該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地進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第47(1)(a)條。
 
註冊自動梯工程師
(i)沒有確保所承辦檢驗的自動梯被徹底檢驗,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第54(1)條。
 
(ii)沒有確保所承辦檢驗的自動梯的相聯設備及機械被徹底檢驗,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第54(2)條。
 
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
(i)沒有確保所從事的自動梯工程,即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妥善地進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第49(1)(a)條。
 
  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和有關人士已獲發傳票,案件將於今年十月二十七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機電署在六月九日公布朗豪坊自動梯事故的技術調查結果,並上載於機電署網頁:
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publications/general_report/index.html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