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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回應有關新界村屋僭建物執法政策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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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有關屋宇署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的查詢,屋宇署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三日)作以下回覆:

  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的僭建物,本署是按照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加強執法策略處理。本署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是以「保障建築物及公眾安全、依法辦事、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為原則,分階段處理新界村屋的僭建物。對於有批評指屋宇署沒有執法和作出檢控,署方希望澄清執法策略及有關數字。

  就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以及正在施工或新建的僭建物,屋宇署會維持一貫做法,優先執法予以取締,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就其他沒有迫切危險,但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現存僭建物,屋宇署會將之納入首輪取締行動的目標。這些首輪取締目標,包括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覆蓋天台面積超過一半的圍封式天台僭建物及由違例建築物伸建的僭建物等。屋宇署會以逐村進行的大規模執法行動模式,在新界各村按序逐一進行巡查和執法行動,以取締村內屬首輪目標的僭建物。

  就其他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已獲屋宇署根據「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接納申報的合資格僭建物,只要其後每五年再進行一次安全檢驗和核證,在對首輪取締目標執法階段期間,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否則不會被要求立即清拆。在申報計劃截止後仍未申報的僭建物,屋宇署會把它如同新建僭建物一樣處理。自二○一五年起,屋宇署亦已按序就被舉報而又沒有根據「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的新界村屋僭建物,在進行逐村首輪目標大規模執法行動時一併予以取締。

  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今年八月底,屋宇署村屋組共發出二千一百九十九張清拆僭建物命令,一千一百四十三張命令已獲遵從;就未獲遵從該等清拆命令而提出檢控的個案有七百一十四宗(其中二○一六年提出檢控的個案有二百零一宗),而成功檢控並被法庭定罪的個案有四百五十六宗,另有其他個案正等候法庭裁決。

  有關元朗東頭村及南邊圍的村屋僭建物,元朗東頭村尚未被納入「首輪取締目標」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鄉村,故屋宇署現階段尚未就上述鄉村的僭建物展開執法行動。至於元朗南邊圍,屋宇署近期已將該鄉村納入「首輪取締目標」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鄉村,並正展開相關執法工作。
 
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