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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槤樣本除害劑殘餘超出法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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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五日)公布,一個榴槤樣本的除害劑殘餘超出法例標準。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九龍灣一超級市場檢取上述榴槤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四的乙烯利,是最高殘餘限量(百萬分之二)的兩倍。」

  他續說:「按樣本驗出的除害劑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一般來說,要減低蔬果的除害劑殘餘含量,市民可用流動的清水徹底沖洗蔬果。表層堅硬的農產品,可用清潔的刷子刷洗,以去除表面及縫隙中的污垢和其他物質(包括除害劑和污染物);而將硬殼果實的外殼去掉亦能將進食水果時可能攝入的除害劑殘餘減低。 

  根據《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第132CM章)(《規例》),任何人進口、製造或售賣含有不符合《規例》除害劑殘餘要求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自《規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中心至今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了逾十一萬七千八百個食物樣本進行除害劑檢測,連同今日公布的不合格樣本,共檢出二百零一個食物樣本(包括一百九十三個蔬果樣本)除害劑殘餘量超出法例標準,整體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點二。

  中心會跟進有關結果,包括追蹤問題食物來源和抽取樣本進行化驗等,以保障市民健康。調查仍然繼續。
 
2017年9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