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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財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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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財政司司長劉怡翔今日(九月一日)出席上市公司商業道德會議二○一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署理財政司司長:各位早晨。

記者:想問問證監會近期密切監察券商孖展融資業務,司長會不會覺得是過分監察?或是覺得現時的監察程度合適?

署理財政司司長:你說證監監察甚麼?

記者:孖展的融資業務。

署理財政司司長:我剛才在會議上說公司管治的一個大原則,就是平衡各種持份者的利益。你說孖展也好,或者我剛才說到「同股不同權」等等,其實都是要看市場的狀況是否需要有這樣的規矩或者條件,我不會評論每一個特別,每一個(個案)是如何。但其實很多時候當監管機構,大家都看到,監管對上市公司來說,交易所本身也有監管功能,很多時交易所在《上市規則》和上市交易條件這一類,他們都有一個這樣的功能。而證監會從前較後方的處理方式,譬如對《證監條例》的權力,或者證監權力裏他們要說明在上市申請方面的意見等等。今日稍後他們會有一個專題討論,都是談一些關於證監為甚麼由從前比較後置式而變為前置式地處理這些上市情況。

記者:我想問問,其實現時政府對WVR(「同股不同權」)的立場,是否只要有些safeguard就可以放行?立場如何?

署理財政司司長:政府的立場,財政司司長也說過,我們現時是持一個開放態度。大家都知道,因為二○一四/一五也曾經有過一個這樣的諮詢,當時交易所經諮詢後,未有一個比較接近的共識。現時來說,當我們見到金融領導委員會在(八月)三十日商討過後,都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這個重要課題我們需要有一個很詳細的分析,就好像這位記者所說,就是說如果當我們考慮要看看這個「同股不同權」的情況時,應該怎樣去看剛才所說的條件或者safeguard?怎樣可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剛才我在裏面說到投資者利益時,當我們給予這些新上市,即是新經濟或者一些Guru……即是有些創辦人,人們當他們是超人,有很多能力可以做很多事情。其實,我們最近都看到有些公司的創辦人被後來投資者踢出來,其實我們看到有實際情況,即是這樣的「同股不同權」是有問題的。如果是這樣,我們就要看看哪一類safeguard,哪一類條件,或者哪一些是新經濟?哪一些人可以有,是否創辦人、創辦人以外另一些人?以及將來可否轉讓這些「權」?譬如有一個創辦人離世,他的「權」、即超級投票權可不可以轉讓給其他人?以及有些人說會不會有些叫「落日條款」,sunset provision或sunset clause,即是說當你有這樣的投票權,是否應該有一個年份可以把這個投票權由多少倍降下來等等?這些safeguard都很重要。我重申,政府是持一個開放立場,請SFC(證監會)和HKEX(香港交易所)去詳細研究這個課題。

記者:有沒有時間表,希望何時有個了決?

署理財政司司長:這個問題(同股不同權)在港交所八月十八日剛剛完結的諮詢裏,聞說都有幾百份的諮詢反應,以及這個課題很複雜。因為這一次港交所諮詢裏亦有一些談到結構上的問題等等,所以這個是很複雜。譬如是否應該要在主板,有沒有新板?我們看到在英國和新加坡,譬如英國剛剛在五月做完諮詢,他們在三月至五月做了一個諮詢;新加坡在二月做過諮詢,都是談這個題目,但到現在他們仍未把結果拿出來。所以在香港來說,我們一定會盡快去做,但這個比較複雜,所以未有一個特定的時間表。

記者:政府會不會要求他們做快些?因為三年前已經討論過。新加坡的結果雖然還未出台,但他們也說了會容許secondary list……

署理財政司司長:其實我們不用說,他們都會盡快做。
 
記者:上一年的上市監管架構諮詢結果大約在何時會有公布?

署理財政司司長:其實這個比較成熟,現時證監會和交易所已經盡快做他們的結論。我們都覺得他們應該會盡快出台,但現時沒有一個特別的時間表。

記者:目前香港股市是否有很多問題,監管加強了所以才對「同股不同權」這件事這麼抗拒?

署理財政司司長:其實我覺得並不是股市有問題,而是因為越來越多這樣的新經濟體公司出現,這一類新經濟體,特別在美國方面可以看到比較多以「同股不同權」上市。所以,香港、新加坡、倫敦等等都在研究這個問題。

記者:早前有消息指港股要行實名制,像內地A股一樣,你有甚麼看法?

署理財政司司長:實名制在國內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行制度,在滬港通或深港通,即兩地的聯通時,這是一個考慮點,所以這個也是要考慮的題目。

記者:會不會擔心行實名制會影響到一些國際投資者,擔心他們會擔心私隱等……?

署理財政司司長:當監管當局看這些問題時,他們都會考慮到不同的關注。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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