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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表第三份報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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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出: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檢討委員會)今日(八月三十一日)發表第三份有關預防兒童死亡事故的報告。檢討委員會分析了在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發生,已向死因裁判法庭呈報的兒童死亡個案,並提出四十五項建議,以預防可避免的兒童死亡事故。

  在今日舉行的簡報會上,檢討委員會主席許宗盛表示,兒童應享有生存的權利,並於愛、歡樂及滿足中成長。兒童死亡為他們的家人帶來極大悲痛、失落和哀傷。他希望檢討工作能幫助防止這些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這次檢討涵蓋了二百零六宗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包括死於自然(一百三十一宗)及非自然(七十五宗)因素。報告顯示,在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最多兒童死於意外(二十八宗),其次是自殺(二十宗),遇襲致死(八宗)及複雜醫療因素(一宗)。有見與嬰兒同床而睡、不恰當睡眠安排及隱瞞懷孕而導致兒童死亡個案有上升趨勢,檢討委員會就此作了專題檢討,重申成年人與嬰兒同床而睡有致命風險、須提高照顧者的兒童睡眠安全意識,以及提醒公眾隱瞞懷孕可能會有致命的後果。

  在二十八宗致命兒童意外個案中,有九名兒童死於交通意外、死於氣管阻塞及遇溺的各有六名兒童、五名從高處墮下死亡、其餘兩名兒童死於火災和被物件擊倒。為預防交通意外,檢討委員會提出了四項建議,包括提醒照顧者在橫過馬路時切勿使用手提電話,與兒童同行時尤須緊記;考慮立法規定兒童乘車時必須使用適當的束縛設備;加強宣傳騎踏單車的安全守則及提醒汽車司機應謹慎駕駛,顧及他人。此外,委員會提出有關家居安全的建議,例如切勿獨留兒童不顧或在家;注意妥善安排幼兒睡眠及正確使用家用電器和裝置等。

  在二十宗死於自殺的個案中,十四名兒童╱青少年從高處躍下喪命,當中最年幼的僅十一歲。分析顯示學業問題、憂慮未來,以及與家人和男女朋友的關係問題為兒童╱青少年自殺的主要原因。由於大部分死於自殺的兒童在實際行動前都曾以不同方式透露死念,檢討委員會認為,及早察覺兒童有自殺的意念和及時提供專業介入,有助防止他們自殺。委員會就此提出十五項建議。

  此外,有八名兒童遭受襲擊而喪生,其中七宗個案的施襲者是兒童的父母。檢討委員會提出了十一項建議,防止此類慘劇再度發生,包括提醒家長在處理涉及雙方關係的問題時,不應把子女當作談判籌碼;重申提高新生嬰兒父母或準父母的產後抑鬱意識,並鼓勵他們尋求協助;透過公眾教育,使精神病患者的家人更了解精神病,從而能鼓勵患病家人積極面對;以及培訓專業支援人員,使他們對個案中的高危機因素提高警覺。

  檢討委員會亦為一宗死於複雜醫療因素的個案提出三項建議。除了重申凡含有可待因的咳嗽抑制劑不應給予12歲以下兒童服用以外,委員會亦認為向病人處方多種含有效成分本質相同藥物的做法並不恰當。

  許宗盛衷心感謝相關機構、專業團體及政府部門曾經協助,亦對參與檢討工作的前線工作人員、專業人員及管理層表示謝意。

  社會福利署(社署)署理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馬秀貞感謝檢討委員會作出的努力,並認同檢討兒童死亡的機制,有助促進改善和優化現行的保護兒童及兒童福利服務系統。她表示社署接納檢討委員會提出的建議,並會繼續促進跨界別及跨專業的合作,以保護兒童。

  她續稱,為鼓勵市民(包括兒童),當面對困難時保持正向思維及心態,及向家人、朋友或專業人員尋求協助,社署今年初製作了「凡事有多面 正向新視線」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並製作海報,宣傳有關正向思維的信息。除透過宣傳及家庭生活教育鼓勵大眾以積極態度面對逆境外,各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亦會為家長舉辦針對性的活動,裝備他們以支援子女面對人生挑戰,提高子女的抗逆能力。

  為預防兒童因襲擊致死,社署亦與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衞生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共同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希望能及早識別高危孕婦(包括濫用藥物或吸食毒品者)、患產後抑鬱的母親及有社會心理需要的家庭等,並轉介他們到相關的服務單位接受服務。

  馬秀貞強調,社署會繼續與相關的夥伴和持份者緊密合作,提供全面的福利服務,以維繫和加強家庭凝聚力,建立關愛的家庭關係,協助個人和家庭預防及應對問題。

  檢討委員會第三份報告全文(英文版)已上載社署網頁(www.swd.gov.hk),供公眾參閱。
 
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2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今日(八月三十一日)發表第三份有關預防兒童死亡事故的報告。檢討委員會主席許宗盛(右三)聯同小組召集人劉家輝醫生(右一)、楊家正博士(右二)、方長發(左二)和鄧麗華醫生(左三)在傳媒簡報會上簡介報告的重點。社會福利署署理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褔利)馬秀貞(左一)亦有出席簡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