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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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傍晚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地下大堂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大家都知道我明早就會乘早機去上海,即是我不會主持明日的行政會議,沒機會可以向傳媒說話或回答大家的提問,亦不希望大家明日一早要去機場等候,所以在這個時候請了各位傳媒朋友來,我會講一些說話,稍後亦可以接受大家的提問。
 
  我今次只有兩日行程,分別去上海和杭州。在上海會出席我們駐上海經貿辦事處就慶祝香港回歸二十周年的一些活動,當然亦會趁機會拜會上海市領導。接着我會去杭州,在杭州會拜會浙江省的領導,亦會去阿里巴巴總部訪問。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未來的工作在創新科技方面或智慧城市,我都希望我們可以做多點工作。
 
  無論在上海和杭州都會安排我與在當地工作、居住及讀書的香港人會面。會面主要是聽他們在內地生活有何具體的訴求,因為在七月一日習近平主席訪港期間亦告訴我們,各個中央部委會很認真研究出台一些便利香港人在內地學習、工作或居住的具體措施。我在北京回來亦就這個議題說了一些具體內容,希望多聽港人在內地實際面對有些甚麼生活上的不便,希望日後我會再向相關的中央部委提出。
 
  接着我想講的,我相信今日這麼多記者來,都是想聽我接着講有關於在上星期上訴法庭就着兩件刑期覆核案的裁決和昨天的遊行。事實上,昨天晚上特區政府已經作出一個回應。我留意到今日律政司亦就着一些很具體的議題作了一些回應。
 
  我想講幾點。第一,就是市民的言論、集會、示威、遊行的自由和權利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維護市民享有這些自由和權利。具體來說,每一次這樣的示威、遊行,警務處都會用很多人手作出配合,確保示威遊行在和平和盡量減少對於公眾人士的影響下進行。但正如在上訴法庭的判詞裏指出,行使這些自由和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的,它亦會受到法律規管,所以如果在表達意見或進行示威的時候發生一些違法行為,亦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這次兩宗覆核事件涉及的都是一些違法行為,所以有些說法指今次的當事人是「被政治迫害」或是所謂「政治犯」,我覺得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必須要作出這個澄清。
 
  第二點是有關於批評律政司,特別可能聚焦批評律政司司長今次作出的檢控和刑期覆核是否一個政治檢控、有否承受到政治干擾。我必須在此重申,這些指控、這些批評是全無理據的。律政司已經多次表明,案件無論在檢控或在有裁決之後作出上訴也好,或是刑期覆核也好,都是按照律政司一直沿用的《檢控守則》、適用的法律和證據去進行的。整個決定都是完全從法律方面考慮,絕對是沒有,我再說,絕對是沒有任何政治動機。而上訴法庭今次的裁決是接受了律政司申請的覆核,亦代表着其實律政司的申請覆核是有法律依據。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法治精神是香港回歸二十年賴以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我不希望有一些無理指控會動搖市民和國際社會對於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
 
  第三點我想說的是,無論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和權利,或者維護我剛才所說這麼重要的法律精神,最重要的元素是司法獨立,而國際社會一向對於香港的司法獨立是高度認同的。如果大家記得我在七月一日的就職演辭裏,亦提到我們的司法獨立是在全球一百三十八個經濟體裏排行第八,在《普通法》適用地區裏排行第三,所以這個得來不易、受國際認同的司法獨立,我作為行政長官必須要堅持去維護的。所以對於有部分人士因為對於今次判刑的覆核對上訴庭的不滿,或有不同意見,而對於法庭、或整個司法機關、或上訴法庭法官作出無理攻擊,我都是表示極度遺憾。我覺得他們傷害的不單是個別法官,亦正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我們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任何對於法庭認為它今次的裁決受到政治的干擾,這些都是不負責任的言論。我留意到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發了聯合聲明,就是正正指出這種指控是完全無理據的。至於詳細有關於今次在其他方面,例如說量刑的覆核是「秋後算帳」、「雙重判刑」、「政治檢控」,我相信大家留意今日律政司作出的回應都已經說得很清楚。現在我想說幾句英文,因為這事都是很多國際傳媒關注的。
 
(待續)



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