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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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八月十六日)前赴深圳前在廣州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保安局局長:昨日我拜訪了廣東省公安廳及廣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我與廣東省公安廳廳長討論了在過去幾年我們在兩地打擊跨境犯罪,以及偷運人蛇、非法入境者及走私一系列的問題,大家總結了過去合作的經驗,亦同意在不同領域大家繼續合作。我們亦談到例如如何做反恐情報交流,以及交換大家在這方面的經驗。我很高興廣東省公安廳對於特別在走私及跨境犯罪、偷運人蛇到香港這方面,他是同意與我們繼續加強合作,大力打擊,希望對香港的治安情況有一個積極的作用。

  今日我會拜訪深圳市公安局局長及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我亦會與深圳公安局局長討論我們在相關領域大家合作的事情,之後我們會經深圳灣口岸返回香港。

記者:想跟進一下林子健那件事的調查進展是如何?因為其實都夠四十八小時的扣查限期,會否落案控告他?

保安局局長:調查的工作都是交予警方,警方會根據調查進度及證據去處理。

記者:其實誤導警務人員是否一個這麼嚴重的罪行,需要通宵扣查?

保安局局長:每宗案件都要按實際情況,警方處理案件是有經驗的,任何刑事案件都有既定程序去處理。

記者:剛才都說拜訪了公安廳及出入境檢查站,有否傾談一地兩檢的情況?以及自己去過看現場,認為將來在這一邊實行的規模是否需要擴大?或是如何商討?

保安局局長:這次我是禮節性拜訪,所以一地兩檢並非我們討論的議題,但我在介紹上任了保安局局長的工作中,當然我都提及在特區政府推展一地兩檢這個計劃,我在概括上有提到這事情。其實一地兩檢的落實情況,是有另一個渠道與內地單位討論,剛才你提及的細節,例如包括兩個口岸區如何運作,我們實際的人員是如何駐守,或者人數是多少,都會在我們的兩地合作小組內去商討。

記者:有沒有商討過有多少人員會過來香港做一地兩檢?以及對方如何回應?

保安局局長:我已說過關於一地兩檢的落實,是有另一個渠道去傾談的,今次我只是禮節性拜訪,所以今次我們沒有傾談這個問題。到我們與內地單位真正去傾談落實的細節,這都會是我們討論的範圍。

記者:張達明說到給予內地人員有限的執法權,除清關之外,遣返權和執法權都是有限度,其實這件事政府有沒有討論過?

保安局局長:我已不止在一個場合解釋過,因為在設計內地口岸區時,我要處理兩個保安風險。如果我們容許香港法律和內地法律同時生效,因為假若只容許內地的執法單位有某部分的法律權力,即是說同時香港有些法律要去填補其他的空間,兩地的法律重疊就會導致我們司法管轄權的重疊。司法管轄權的重疊即是兩地的法庭都可能對某一些事情同時是會受理。如果內地的執法單位對某些人行使一些權力,例如因為要拘捕某個人或者其他原因是不讓他離開內地,要送返內地時,當事人是有權提出法律挑戰。由於司法管轄權重疊,他提出的挑戰香港的法院可能會接受,第一,時間性會很長;第二,如果挑戰成功,即是說內地的執法部門是不可以將他送返內地,於是這個人就會滯留在香港,而他又未必有犯香港的法律,那麼我們便要處理一個只是在內地犯嚴重法律,但在香港又沒有犯法的人,而我們又沒有移交逃犯的協議,所以這一個當事人就可能滯留在香港,這是一個保安的漏洞。

  另外我們亦有很多來到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例如在二○一五及一六這兩年,由內地來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就有六千人;而同時在這兩年提出免遣返聲請的就有五千人。這些免遣反聲請者一到達香港的區域,他提出聲請我們都必須接受。有些提議指可以原車遣返,因為他們在口岸區的時間不會很長,這實際上根據我們的經驗,一些如乘搭飛機來的免遣反聲請者,他們的飛機未在香港着陸已經收到律師代表提出聲請,我們必須接受一個經過律師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這些個案亦不止一宗。所以若有同樣的情況發生在西九龍站,即是說如果有個人他就算來到香港的地方,但他經過律師提出了聲請,我們都必須要接受他(的聲請),故會導致我剛才所說的兩個保安漏洞出現。



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