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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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八月十四日)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代表作名錄),涵蓋共二十個項目,為政府提供參考依據,就保護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特別是具有高文化價值和急需保存的項目,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緩急先後次序。
   
  代表作名錄項目包括南音、宗族春秋二祭、香港天后誕、中秋節——薄扶林舞火龍、正一道教儀式傳統、食盆、港式奶茶製作技藝、紮作技藝、香港中式長衫和裙褂製作技藝和戲棚搭建技藝。此外,早前已被列入更高門檻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十個本地項目亦自動納入代表作名錄,分別為粵劇、涼茶、長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龍舟遊涌、香港潮人盂蘭勝會、中秋節——大坑舞火龍、古琴藝術(斲琴技藝)、全真道堂科儀音樂、西貢坑口客家舞麒麟和黃大仙信俗。有關二十個項目的簡介,請參閱附件。
   
  上述首十個項目由非遺諮詢委員會從首份香港非遺清單上的四百八十個項目中,經審議後作出推薦。政府並於今年二月至五月期間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共收到二百多份公眾意見,大多數贊成將這十個項目納入代表作名錄。
 
  代表作名錄甄選準則經非遺諮詢委員會詳細討論並通過,詳列如下:
 
  • 項目已被列入香港非遺清單;
  • 項目體現香港的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技術或工藝等價值;
  • 項目具有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 項目具有鮮明的族群/地區特色,或能顯示香港一般生活文化的特色,且為其中的典型;及
  • 項目在社區有重要的影響,具有維繫社區關係的作用,為社區或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

  政府一向重視保護非遺,並致力提升社會對非遺的認知及重視。政府採取的重要措施包括在二○一四年公布涵蓋四百八十個項目的首份香港非遺清單,二○一五年成立非遺辦事處,以及二○一六年在三棟屋博物館設立非遺中心。
 
  為進一步推展保護香港非遺的工作,非遺辦事處會與有關團體和傳承人保持緊密聯繫和合作,加強對代表作名錄項目的教育、推廣及傳承工作。於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內,非遺辦事處將舉辦專題展覽,介紹代表作名錄的項目,並舉行工作坊、傳承人示範及同樂日等活動,提升公眾對代表作名錄項目的認識和了解。民政事務局轄下的華人慈善基金將推出試驗計劃,撥款資助在社區層面推廣非遺項目的活動,詳情稍後公布。



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