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因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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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柏顧問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其有關董事被勞工處檢控。該名董事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今日(七月二十五日)被判罰款六萬元,以及被命令須經法庭向兩名僱員支付遭拖欠的款項合共十三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兩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十三萬元;而該公司所觸犯的以上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而所犯,故該董事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及公司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按勞審處判令支付裁斷款項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