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地盤排放泥水污染河道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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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區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項目的承建商在鑽挖隧道時,將未經處理的泥水排放至附近河道,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條款,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被判罰款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十二月收到舉報指該地盤排出大量泥水,署方人員調查後發現該地盤的廢水處理設施因損壞而導致未經處理的泥水直接排放至附近河道,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條款,環保署遂向涉案地盤的承建商提出檢控。事件發生後,地盤承建商除安排吸走排放到河道的泥漿外,亦應環保署要求,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及加強監察受影響河道。

  環保署提醒工程承建商,必須設置並妥善保養地盤污水處理設施,以維持其有效運作,確保排放符合《水污染管制條例》的牌照規定。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及《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任何人士違反了該條例或相關牌照的要求即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