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調查註冊中醫處方含未標示西藥藥膏新增個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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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今日(七月十九日)正調查一宗有關註冊中醫處方含有未標示西藥成分的藥膏的新增個案,並呼籲相關病人提高警覺,如出現皮膚變白或搔癢等副作用,應盡快求醫。

  署方呼籲,曾向註冊中醫周潮海求診的病人,應注意其處方的藥膏懷疑含有未標示西藥。

  衞生署早前接獲投訴,涉及一名一歲男嬰曾獲上述中醫處方沒有標示成分的黃色藥膏治療濕疹。政府化驗所的化驗顯示,病人家人提交的藥膏樣本含第1部毒藥「丙酸氯倍他索」。

  署方其後隨即展開調查,並於昨日(七月十八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其間警方於牛池灣拘捕一名78歲男子,涉嫌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抗生素。

  衞生署發言人說:「基於目前證據,有關藥膏與六月二十一日公布筲箕灣的個案及六月二十七日北角的個案沒有關連。」

  衞生署已發信予全港中醫及中醫團體,並已為中醫專業團體代表舉行簡報會,提醒他們注意近期的個案,並重申中醫在配發中藥予病人時,不能含有西藥,否則不但違反《中醫藥條例》(第549章)及相關中醫守則,同時危害公眾安全和健康。

  衞生署自六月二十一日起設立熱線(2125 1133),從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運作,為曾獲相關中醫處方藥膏的受影響市民提供相關資訊及健康建議,並收集流行病學資料,以助評估事件對公共衞生的影響。截至今日下午五時,共接獲329宗查詢,其中131人報稱使用後出現懷疑副作用。

  發言人說:「病人使用後如出現懷疑副作用,應盡快求醫診治,特別是長期使用者應否停用。署方會發信予全港醫生,提醒他們注意事件,如有懷疑中毒個案,應作呈報。」

  市民如存有相關藥膏或其剩餘,可於辦公時間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跟進。

  發言人解釋:「『丙酸氯倍他索』屬皮質類固醇,是處方藥物,只可按醫生指示使用。不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罰則分別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此外,《抗生素條例》(第137章)禁止非法售賣及管有抗生素,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30,000元及監禁一年。衞生署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發言人建議:「濕疹病人應多加護理皮膚,經常使用合適的護膚產品滋潤皮膚。切勿胡亂用藥、自行購買藥物或使用他人的藥品。若用藥後出現皮膚紅腫或水泡,應立即停用及告知醫護人員。」

  兒童如患濕疹,家長應保持家居整潔,空氣清新涼快。洗澡不宜過久,水溫要適中。同時,避免選購有毛的玩具,避免飼養寵物及種植含花粉植物。



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