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檢討《為發電廠分配排放限額的第六份技術備忘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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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檢討《為發電廠分配排放限額的第六份技術備忘錄》的開場發言︰
 
  主席早晨。
 
  發電是本地空氣污染物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政府一直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規定,透過向發電廠發出《技術備忘錄》,訂定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
 
  我們先後發出六份《技術備忘錄》。最新一份(即《第六份技術備忘錄》)在二○一六年十一月獲立法會通過,訂定發電廠在二○二一年及以後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同時,我們亦承諾會在二○一七年因應兩間電力公司建造新燃氣發電機組的最新進展,檢討發電廠由二○二二年起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
 
  我們建議在今年內公布《第七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收緊電廠在二○二二年及以後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相比《第六份技術備忘錄》訂定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限額,《第七份技術備忘錄》所訂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上限分別會減少百分之十一至百分之二十五。詳細建議已載列於討論文件。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在新排放限額生效前,當局須於排放年度開始日起計的最少四年前發出《技術備忘錄》。如建議獲委員支持,我們計劃在今年十月中前向立法會提交新的《第七份技術備忘錄》,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我們期望新的《技術備忘錄》可在二○一七年年底前生效,使新收緊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上限可在二○二二年實施。
 
  多謝主席。



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