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禁止分裂國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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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答覆:

問題:

  《基本法》第一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上月本會三位議員在台灣出席當地政治組織「台灣國會關注香港民主連線」(下稱「台港連線」)的成立儀式,並與該組織簽訂合作文件。據報,台港連線是由部分鼓吹「台獨」人士創立、受台灣政府資助,並從事分裂中國的活動。報道又指出,台港連線的成立宗旨,是向香港提供民主運動經驗、對香港重大政治事件發表聲明,並會致力推動台灣立法院修訂《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讓港澳人士在台灣有正式的政治庇護渠道。有評論指出,上述三位議員的行為有勾結分裂國家勢力之嫌,因此違反了《基本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防止有人故意或在不了解《基本法》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作出分裂國家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政府會否推出政策及指引,加強各政府部門及市民對國家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香港特區《基本法》的認識,以防止有人在香港特區進行分裂國家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

(二)鑑於有市民指出,目前部分港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薄弱,政府會否考慮對症下藥,加強針對社會各界的溝通、教育及推廣工作,令港人明白自己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從而營造氣氛促進香港特區就保障國家安全立法的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決策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的序言明確指出:「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亦是國家的全國性法律,香港市民應該對《基本法》有全面、準確的認識。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負責督導《基本法》推廣的整體策略計劃及協調政府部門和社會上各有關方面所進行的推廣工作。督導委員會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包括本地社區工作小組、教師及學生工作小組、公務員工作小組、工商專業界工作小組及海外人士工作小組,針對不同的目標組群進行《基本法》推廣工作。工作小組分別由民政事務局、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工業貿易署及政府新聞處提供秘書處服務,協助小組籌劃和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向其負責的界別積極推廣《基本法》。

  推廣《基本法》的活動形式廣泛,以有效地接觸不同界別的目標組群,活動包括主題研討會、問答及辯論比賽、巡迴展覽、特刊製作、網上遊戲及講座或研討會等。不同界別的組群能按其需要概括或深入地了解《基本法》。我們亦利用不同的媒介,包括透過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電台問答節目、流動資源中心、互聯網及智能手機程式等,向市民大眾宣傳《基本法》。此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透過「《基本法》推廣資助計劃」資助非政府組織及民間機構,在地區層面舉辦不同形式的《基本法》推廣活動,從而接觸更多香港市民。未來五年,本屆政府會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工作。行政長官在競選政綱已表示,期盼香港未來的青年人,成為有國家觀念、有香港情懷、有世界視野的新一代。

  就防止分裂國家及危害國家安全這個問題而言,《基本法》第一條已開宗明義清楚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由此可見,《基本法》已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有責任根據《基本法》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我亦相信香港市民不會認同任何分裂國家的言行。事實上,在保障國家安全立法方面,行政長官已經在她的競選政綱裡清楚表明,這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加上世界形勢複雜多變,為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更形重要。但行政長官亦同時指出,過去經驗顯示這個議題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和動盪。因此,本屆政府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並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讓香港社會可以正面地處理這個富爭議性的議題。

  主席,行政長官提出以管治新風格,重建和諧社會,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恢復市民大眾對政府的信任。我們希望在不同議題可以有更多積極和正面的溝通和互動,為社會環境營造良好氣氛。我們相信當市民對政府恢復信任、當不同市民間的互信有所提高,香港社會可以回復團結、和諧和包容,能夠容納不同意見。屆時,我們將具備條件,就保障國家安全立法及其他富爭議性的議題展開理性討論,凝聚社會共識,達致成果。

  多謝主席。



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