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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建築物所使用的覆蓋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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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尹兆堅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中,英國倫敦格蘭菲爾塔住宅大廈發生大火,造成至少80人死亡。據報,該幢大廈使用了一款屬美國品牌Reynobond、內層為不防火的聚乙烯的鋁板(RPE鋁板)作其覆蓋層物料,可能是該宗大火迅速蔓延的原因之一。然而,美國和德國多年前已禁止使用該款鋁板作建築物覆蓋層物料。另一方面,據報同一品牌的鋁板已被用作上環永安中心的覆蓋層物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建築物(建造)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B)第39條(覆蓋層)規定,建築物覆蓋層須完全以不可燃物料建造,政府有否研究本港建築物使用RPE鋁板作覆蓋層物料是否符合該規定;過去五年,每年屋宇署批准了多少宗使用該款鋁板作覆蓋層物料的建築工程;
 
(二) 自上述火災發生後,當局有否(i)檢查永安中心的覆蓋層物料是否完全不可燃,以及(ii)評估永安中心的消防安全風險;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是否知悉,現時全港有多少幢大廈有使用RPE鋁板作覆蓋層物料;當局會否評估該等大廈的消防安全風險?

答覆:

主席:

  根據屋宇署現時掌握的資料,英國倫敦格蘭菲爾塔住宅大廈(Grenfell Tower)採用Reynobond品牌之某款鋁質合成嵌板。英國方面現正就格蘭菲爾塔住宅大廈大火展開公開研訊,對於該大廈使用的鋁質合成嵌板是否大火主要肇因,現時還未有定論。

  經徵詢屋宇署後,發展局現就問題綜合回覆如下:
 
(一)在考慮建築物料,包括鋁質合成嵌板是否符合《建築物(建造)規例》第39條規定時,屋宇署會作出整體考慮,當中包括該些建築物料的測試數據及樓宇設計。建築工程的消防安全水平一般建基於一系列考慮因素,包括建築物料、物料安裝方法、樓宇設計及樓宇的消防裝置和設備等,並非以個別建築物料作單一考慮。雖然如此,為審慎起見,現時屋宇署正翻查資料,以掌握鋁質合成嵌板在本港建築工程的使用情況。
 
(二)根據屋宇署現時掌握和Reynobond品牌供應商提供的資料,香港的建築物當中只有上環永安中心是使用與倫敦格蘭菲爾塔住宅大廈屬同一品牌及款式的嵌板。

  屋宇署在一九九四年批准永安中心的改動及加建工程使用4毫米厚的Reynobond嵌板,有關決定已考慮該大廈及覆蓋層的設計,以及有關申請呈交的測試數據,包括耐火效能。根據當時呈交的資料顯示,該覆蓋層板達美國ASTM E84標準下控制火焰蔓延及控制冒煙速度的較優級別。

  根據屋宇署目前掌握的初步資料,倫敦格蘭菲爾塔住宅大廈在Reynobond嵌板和外牆之間裝設了一層150毫米厚的可燃隔熱物料。永安中心則將Reynobond嵌板安裝在混凝土外牆上,中間並沒有任何隔熱物料。換言之,永安中心的情況與倫敦格蘭菲爾塔住宅大廈的情況明顯不同。

  儘管如此,永安中心的業主已委聘認可人士及消防工程顧問公司評估該覆蓋層的物料及設計,並承諾會在七月底向屋宇署遞交初步報告。

(三) 正如上文答覆(一)所述,現時屋宇署正翻查資料,以掌握鋁質合成嵌板在本港建築工程的使用情況。與此同時,屋宇署正聯絡英國的相關執法部門及Reynobond嵌板的生產商,以進一步了解事件的詳細情況,包括覆蓋層的詳細資料及嵌板的安裝方法。屋宇署亦會密切留意英國方面公開研訊的進展。署方會因應這些具體資料及英國當局的調查結果,考慮是否需要就永安中心及使用其他品牌鋁質合成嵌板的個案採取進一步的跟進行動。
 
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