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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公司及其董事因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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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裝修公司及其董事因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七月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三萬元及被判處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投訴,指一間裝修公司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室內設計及裝修服務。經調查後,發現該公司以優惠價格提供一份內容含糊及誤導的報價單,在裝修工程開始後向投訴人追加八份報價單,於是作出檢控。

  海關提醒市民在選擇裝修服務時,應向裝修服務提供者多作查詢及比較,並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裝修前,消費者應細閱報價單的細項及總開支報價,再與商戶訂立清晰及詳細的合約,亦可訂明分階段付款辦法,以及工程一旦涉及額外項目或收費的安排,以保障雙方利益。工程展開後,消費者可按合約核對工程進度,監察施工情況,分段付款。

  另一方面,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將重要資料適時提供予消費者。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7年7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