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將辯論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議案
*******************
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星期三(七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議案。

  該議案由梁國雄提出,內容為:「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二○一六年的堅尼系數為0.539,反映貧富懸殊問題非常嚴重;去年扶貧委員會發表的《2015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香港長者貧窮人口持續上升,於二○一五年高達30萬人,足見政府為長者設立的社會保障制度成效不彰,千瘡百孔;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對長者的支援早已為人詬病,而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對超過60萬家庭照顧者又毫無保障,政府建議的公共年金更只屬投資產品,風險完全由個人承擔;周永新教授早前率領研究團隊就退休保障制度進行研究後,提出設立免經濟審查的全民老年金的建議;政府舉辦的退休保障公眾諮詢在去年完成,而各項民意調查及公眾諮詢論壇均顯示大多數市民支持設立免經濟審查、由勞資官三方供款及透過增加對財團徵收利得稅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但政府一直迴避跟進此項建議;為了令市民的退休生活得到保障,本會促請政府:

(一)落實設立全民免經濟審查及劃一金額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而新一屆政府應在首份施政報告中就此項建議作出回應;成立由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委員會,並邀請不同持份者共同就全民退休保障的融資方案及財政安排等進行討論;

(二)把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述為長者提供退休保障的500億元撥款增加至1,000億元,作為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啟動基金,並確保有關撥款不會用於優化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三)改善強積金制度,包括取消以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並確保不可因此削減僱員現有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權益;及

(四)公開交代未來50年由政府全數支付的各項設有經濟審查的長者援助計劃的開支估算,包括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梁志祥、郭偉强和楊岳橋將分別就梁國雄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莫乃光將提出一項有關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的議案,內容為:「本會敦促政府統籌各政策局檢討過時法例,並因應科技發展、公眾期望及實際情況,重新制訂政策;為達致上述目標,政府應透過及時進行的廣泛諮詢,更新不合時宜的法例、引入有利創新的政策,以及制訂平衡持份者關注及創新的監管框架,使香港能夠與時並進;本會亦促請政府向公眾顯示願意聆聽意見和推動創新的態度,制定適合數碼經濟時代的法例,以發展智慧城市和促進創新科技的發展和普及應用,從而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以把握機遇追上國際步伐。」

  容海恩、盧偉國、毛孟靜、葛珮帆、姚思榮、楊岳橋和梁繼昌將分別就莫乃光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法案方面,議員將恢復二讀辯論《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合併)條例草案》。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並進行三讀。

  議案方面,環境局局長將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批准《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

  譚文豪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將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7年香港民航(意外調查)(修訂)規例》和《2017年〈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的修訂期限延展至立法會下一會期的首次會議。

  李慧琼將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一項議案,議案的內容為:「本會察悉於二○一七年七月五日提交省覽有關《金融機構(處置機制)(受保障安排)規例》和《2017年〈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的內務委員會第23/16-17號報告。」

  此外,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淑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碧雲、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偉强、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和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將分別提交有關事務委員會的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報告,並向大會發言。

  在會議上,議員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站(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頁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站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
 
2017年7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