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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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司長,想問為何餘下一個星期的任期都一定要推出一個其實現在無論是商界或是勞工都不接受的方案。第二,你剛才強調這個方案是有向特首溝通,是否想暗示或明示他同意這個方案,下一屆政府不可以改?
 
行政長官:我剛才已經說了,下屆政府在「對沖」這個問題上,以及其他本屆政府作的決定上,他們完全可以改變的,這個是他們的主權。本屆政府做取消「對沖」強積金的工作不是過去幾個星期才開始,我們在差不多一年前已經去聽持份者的意見,因此五個月前的《施政報告》我們已經有一個宣布,過去幾個月我們繼續去做聽意見和深化的工作。
 
  自從政府的方案向行政會議提出後,亦即是在大概過去兩星期,僱員方和僱主方更加聚焦去討論這件事,所以可以說在過去兩星期,三方--政府、僱員、僱主之間就這個問題大家的互動比過去那段時間多,而且有建設性得多,因此我們認為我們有需要保持這件事的進展,我們不應該半途而廢。
 
記者: …或你自己決定?
 
行政長官:我再答一答僱員和僱主他們怎樣看這件事。當然從僱主來說,完全不取消「對沖」最好,但我認為社會的共識是清楚的,就是「對沖」應該取消。因此,這個是我們三個原則的其中一個,而且這個取消,一方面我們有過渡期,但同時我們需要在十年後結束這個過渡期。從僱主方面,我相信如果說完全由僱主來決定的話,我們最好不會有這件事,不要做任何取消「對沖」的動作。
 
  從僱員的角度來看,他們當然是「對沖」得越少越好,最好能夠馬上取消「對沖」。但持平地想,兩個方面的訴求大概都不是很可行,可行的辦法就是一個中間落墨的一個辦法。
 
  但在過去兩、三個星期,我們發現我們還未在行(政)會(議)討論及就這件事作決定時,其實雙方都並不太聚焦去研究這個問題。在這個之前提過一些反建議出來,我們可以很簡單地回應,他們後來亦明白是不可行的。所以,現在僱主和僱員代表,他們都認為這個方案不夠好,我認為大家仍可以繼續商討下去,而且現在既然他們雙方和政府都聚焦這件事,我希望他們能夠繼續聚焦下去。我相信給多些時間予僱主方和僱員方,他們會認識到、理解到這個方案是最好的。
 
記者:是否行會一致的決定或是你一個人的決定?以及勞資雙方都不接受這個方案的情況下,你如何guarantee一定立法會夠票?我想問CS,將來你會否堅持這個方案,抑或是候任特首如果她說要改這個方案,你亦會跟隨去改?
 
行政長官:我剛才答了後面的問題。任何的決定無論是對沖或是其他我們的決定,新一任的政府或者再新一任的政府,他們是完全有主權作出任何修改的。行會的決定,我們一直以來,過去的二十年或二十年前,港英年代都是這樣,我們是不會透露行會決定的情況。
 
記者:司長可否再答剛才的問題,會否支持下屆政府,剛才未答?
 
政務司司長:我想再回應剛才問新一屆政府如何看這件事,我覺得在這個階段我們不可以揣測,再給多幾日時間新政府……
 
記者:但是這個方案是你有份的,你將來會否堅持這個方案?
 
政務司司長:這個方案,基本上的三個指導原則是有充分的政策考慮在內。第一個原則就是,剛才行政長官很清楚的說,就是說我們覺得強積金對沖的安排要徹底取消,而是應該盡快去實施,所以法例一通過,我們希望能夠盡快落實,以惠及香港三百多萬的「打工仔」。每個「打工仔」都有「對沖」的機會發生,所以我們為他們的福祉着想,應該是盡早行事,越早通過越好,三百多萬打工仔的福祉。所以這個大原則是一個重要的大原則。第二,是我們覺得在過程當中,一個平衡方案,平衡顧主的承受力,特別中小企,還有僱員的權益。我們不能偏幫某一面,一定是所謂中間落墨也好,你說是一個平衡方案也好,這是一個很平衡的方案,大家互諒互讓。第三,政府有個角色扮演,政府不能視若無睹、做球證,我們今次是自己落去球場打球,是三方面的球員,就是僱主、僱員和政府。我們有財政承擔,是七十九億,是十年過渡,還未計一樣東西,因為(僱主)將來要為長服金撥備,全部是免稅的,我們估計最高可以損失一百八十億的稅款。如果將這一百八十億加上七十九億,我們說的是二百六十億,這筆錢是不細的一個項目來的。政府的承擔是從未見過我們有這樣的決心,那麼關心我們的弱勢社群,所以大家要明白這些,我們的出發點。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