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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動議二讀《2017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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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17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17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草案》,下稱《修訂條例草案》,以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下稱《條例》,從而落實政府早前公布的計劃,分三步淘汰本地的象牙貿易,並加重有關瀕危物種走私及非法貿易的罰則。

  為確保大象的存活不受威脅,尤其是因為象牙走私活動及非法獵殺而正面臨迫切絕種威脅的非洲象,國際社會對加強管制象牙貿易的訴求日益強烈。在去年九月至十月舉行的第十七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下稱《公約》,的締約國大會通過一項決議,建議只要締約國及非締約國存在合法的本地象牙市場,而該市場可能導致獵殺大象活動或非法象牙貿易,有關政府便應採取一切必須的措施,力求盡快關閉這些象牙市場。多個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都已經採取行動,逐步淘汰象牙貿易。香港亦必須迅速應對,以履行香港在《公約》下的義務和回應國際社會的訴求。

  二○一六年的《施政報告》承諾盡快啟動立法程序,以禁止大象狩獵品進出口,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以及加重瀕危物種走私及非法貿易的罰則。政府在去年十二月底公布一個分三步落實的計劃,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我現動議二讀的《修訂條例草案》,正是為了落實有關計劃。

  計劃的第一步是於《修訂條例草案》生效當日起,實施禁止進口及再出口現時《公約》下仍然容許進出口及再出口的所有大象狩獵品及《公約》後象牙。這一步將有助遏止狩獵運動等的獵殺大象活動,直接關乎到大象的存亡。

  第二步是在第一步生效的三個月後,禁止《公約》前象牙的進口及再出口,並向本地市場的《公約》前象牙施加許可證管制,做法將與現行的《公約》後象牙管制一致。這一步將進一步防止可能會出現的清洗非法象牙活動,從而有助保育野生大象。

  第三步是把象牙的管有許可證局限於只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發出,以禁止因商業目的而管有任何象牙。這一步將會在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是在去年年底三步計劃公布後,再經過五年寬限期才實施。這一步實施後,所有本地的象牙貿易將會全面結束。我們在決定寬限期的時間,已充分考慮到禁令須要待所有在政府公布這個計劃前所發出的管有許可證期滿後,方可實施;以及要給予象牙貿易商較多時間把業務轉型。為準備實施第三步對本地象牙貿易的全面禁令,我們在《修訂條例草案》中建議第一步生效後便不再批出新的《公約》後象牙管有許可證,而第二步生效後亦不再批出新的《公約》前象牙管有許可證。然而,如有關象牙在該兩步實施前已取得有效的管有許可證,則作別論。

  在上述的三步計劃實施後,現時《公約》中所容許的特定及嚴格規定的例外情況仍可獲豁免。這些例外情況包括科研、教育、執法,以及除旅遊紀念品外的個人或家庭財物。此外,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實施後,「古董象牙」的貿易仍可繼續。這些擬議安排符合國際慣例,並且不會影響《修訂條例草案》就遏止獵殺大象活動和保育大象的原意。

  為有效阻嚇野生動植物包括象牙的走私和非法貿易,並向國際及本地社會傳達明確的信息,表明香港在保護瀕危物種和打擊走私野生動植物方面的決心,我們建議藉《修訂條例草案》加重《條例》中所訂,包括大象在內的所有列明物種的相關罰則。我們建議涉及附錄I物種的簡易程序罪行可判處最高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涉及附錄II及III物種的簡易程序罪行則可判處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至於循公訴程序定罪的罪行,我們建議涉及附錄I物種的可公訴罪行,可判處最高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而涉及附錄II及III物種的可公訴罪行,則可判處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七年。

  主席,我希望在這裏表明,政府認為不應該向象牙貿易業界作出賠償。首先,不少象牙貿易商早已把業務轉型,又或改為從事其他不受《公約》管制商品的貿易,例如長毛象象牙。況且,我們早已於二○一六年三月預先通知業界我們的擬議措施。待本地象牙貿易的全面禁令於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時,貿易商已獲超過五年的時間進行業務轉型。此外,據我們了解,現時其他國家或地區都沒有因加強對象牙貿易的管制而作出任何賠償。如果香港不跟從國際做法而就此作出賠償,極有可能會加劇非法獵殺大象的情況,並導致更多象牙被偷運到香港以換取賠償。這樣會完全違反新管制計劃的原意,同時將大大影響國際社會在保育瀕臨絕種威脅的大象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更會嚴重損壞香港的形象。另一方面,我們仍然可以向因計劃而受影響的專門從事象牙工藝的熟練工匠提供再就業培訓。漁護署(漁農自然護理署)現正進行調查,以確定象牙工匠所需的援助及培訓需要。

  主席,政府認為擬議的象牙貿易禁令理據十分充分。禁令目的是回應國際及公眾對面臨迫切絕種威脅的大象存亡的關注。有見於獵殺大象和走私象牙的最新趨勢,措施實屬必要。我們必須向國際社會,包括涉及非法獵殺大象者,發出強烈信息,表明香港決心關閉本地象牙市場,配合國際社會行動,根除非法大象獵殺,以及打擊野生動植物的走私和非法貿易。

  我謹此陳辭,懇請議員支持《修訂條例草案》。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