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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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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昨日(六月六日)在赤柱監獄內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晚上九時二十一分,該名二十九歲在囚人士被發現在囚室內燃燒床單,在囚室外巡邏的職員即時喝止,並召喚支援人員到場將火撲滅。
  
  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經院所醫院醫生檢查後發現頭部受傷,之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理。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此外,懲教署已將事件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因爆竊及盜竊罪而被判入獄。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