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答問會答問全文(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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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全議員:主席,兩年前梁振英委任了周浩鼎入平等機會委員會,兩年後周浩鼎為梁振英做了甚麼,我們不知道全部,但在UGL調查委員會,周浩鼎為梁振英做了甚麼,都不需要我多說。
 
  兩年後梁振英繼續委任周浩鼎續任平機會委員。眾所周知,周浩鼎不單反對任何保障同性伴侶關係的法例,他連《反歧視條例》都很大力反對,連平機會主席陳章明都覺得很大問題,因為周浩鼎的立場是和平機會背道而馳的。梁振英委任周浩鼎入平機會就正如一個人委任一個每餐食野味、穿皮草,販運象牙的人進去一個保護野生動物的委員會,這個是荒謬的。為何梁振英要作出這個委任、要作出這個續任?民建聯如果要委任入平機會,葛珮帆、陳克勤,甚至是劉國勳都比周浩鼎好得多,所以市民只有兩個懷疑:一便是這句說話-「私通委任」,要報答周浩鼎為你效的犬馬之勞;一是你不是真心推動平權工作,你是委任一個人去阻撓。我請你向公眾交代以及你會否收回對周浩鼎這個委任?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主席,這個是完全不必要的猜測。如果這樣猜測的話,坐在這邊的泛民議員過去很多年在很多問題上都阻撓特區政府、反對我,是否就因為特區政府沒有委任了他們坐甚麼位,所以他們反對我?這個邏輯是兩面的,所以我認為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做這些猜測是不必要。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志全議員。
 
陳志全議員:梁振英是完全沒有答到為何要委任一個反平等機會、歧視性小眾的人入平機會。過去五年,英國、法國、美國已經可以同性婚姻;台灣上星期已經有一個大躍進。你作為香港特首,香港現在落後國際形勢,在平等機會上面,你說議員「拉布」,梁振英在平權上才是最大的「拉布怪」。拖了二十年,這五年是毫無寸進,《施政報告》第一份131段說很富爭議性,所以暫時不做。你任內有甚麼問題是沒有爭議性?是否甚麼也不用做?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主席,我本人及特區政府不同部門委任社會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入去各種各樣的委員會,委任了他以後,他就是一個委員。特區政府是不會因為他們對某些事情有哪些看法、有甚麼立場而去委任他或不委任他,這類例子在很多其他委員會是非常多。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廖長江議員。
 
廖長江議員:主席,今年是香港回歸二十周年誌慶,我想問問行政長官他會如何總結這二十年來「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情況?以及他認為現今香港社會面對最迫切的問題是甚麼?謝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主席,多謝廖長江議員的問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香港回歸二十年,我們實施「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成功的。我覺得在總結過去二十年我們實踐《基本法》的道路上,發生了的種種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們檢視我們的成就,亦同時檢視我們的缺失,還有我們在未來二十年以至更長時間,我們應該做好甚麼準備?我覺得有一點非常重要的,就是大家必須清楚認識及理解《基本法》。
 
  香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開始《基本法》實施,我們檢視特區過去那二十年,不能夠再籠統地、原則性地談「一國兩制」,即使我們加上後面的兩句說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實是不足夠,因為自從一九九○年就已經有《基本法》頒布,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基本法》已經實施,因此我們一定要看《基本法》每一條條文。社會上有一種意見,就是每當中央有一些說明或採取一個甚麼立場,或特區政府有一個甚麼舉措,就說是破壞「一國兩制」。其實最重要的是甚麼呢?就是如果大家對這些問題有意見,我們便要看《基本法》哪一條條文。中央的權力在《基本法》裏已經寫得很清楚,已經不是過去那種概括性、原則性地說,除了外交和國防事務外,中央甚麼都不管。而且在香港的生活方式不變的問題上,已經不是概括地說,當年的說法是「馬照跑、舞照跳」等等。
   
  如果要用概括性的說法來檢視香港過去那二十年,是否就等於因為說了「馬照跑、舞照跳」,沒有說「股照炒」就不可以炒股票?當然不是。所以《基本法》的條文還是重要的,而《基本法》的條文我們除了看文字外,我們必須看當時立法時,為甚麼寫這條條文,要看當時的背景,是有一個原意存在。所以這些問題,我覺得如果要簡單回答的話,我覺得很重要很重要一點就是《基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並不只是在學校裏做好教育,而是必須在全社會上做好教育,包括兩年前大家在談政改問題上,「公民提名」在《基本法》裏是沒有的。一個這麼簡單的事實,有很多參加佔中的青年人是不知道的,所以我們向全社會做好《基本法》教育是十分十分重要的。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廖長江議員。
 
廖長江議員:多謝主席,行政長官即將卸任,我想問問他可否與我們分享一下這五年來的得與失。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請簡單回答。
 
行政長官:我看這個要等待七月一日後。在過去五年時間內,我們做的工作,每年接近七月一日時,我們做一年的匯報。五年呢,我們今年會做一個五年的匯報。請大家拿着這份匯報客觀地提點我們,給些意見。這五年的《施政匯報》相對於當年我在競選時的政綱,有些甚麼政綱有的,我們做不到或者做得不好,有些甚麼政綱有的我們做了,甚至乎有些甚麼是政綱內沒有的,但在過去五年我們也做了出來。所以這份文件……
 
  我剛才說我們會做一個五年的《施政匯報》出來,請大家檢視一下。我覺得對整個社會來說都有些實際意義,就是一個政府迎難而上,五年時間大概可以做到些甚麼,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檢視。更重要的是,我再說一次,就是非常感謝、非常感謝我的團隊。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繼昌議員。
 
梁繼昌議員:多謝主席。梁生,梁振英先生,終於有機會和你直接對話,不用隔空對話。最近我都知道梁先生你對香港稅務問題很有研究,但很可惜我都沒有機會去花時間看你閣下的Facebook或blog。
 
  但實際上有一個很具體的稅務問題、香港稅務問題我要問你。兩星期前,我作為這個稅務條例修訂第2號草案的主席,政府突然間拿了一個委員會的修訂案上來。這個稅務條例修訂草案是關於飛機租賃的一個修訂條例。政府拿這個修訂條例草案上來的原因說是因為OECD國際經濟合作組織要求香港要修訂它的稅務條例。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件,因為在《基本法》下,我們特區是有立法的主導權,現在我們很多條例,尤其是稅務或金融的條例都是受到這些國際組織的指指點點。作為特首,你究竟可以用些甚麼去處理這些問題?因為其實這些國際組織其實是一批政務官或一些civil servants組成,而不是經過任何人民授權,而我們特區的立法權是直接受到這些國際組織的指指點點而被削弱。你究竟可以怎樣處理這一個問題?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香港是國際社會一員,是一個高度開放和高度國際化的社會,我們重視國際組織對特區政府以至特區的立法會在某些問題上,包括稅務問題上的立場和反應,以至到它有了對我們一些看法後,對香港下去是得益多一點還是損失多一點。作為特區政府,我們必須要顧及到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因此這不是一個怎樣指指點點的問題。如果梁繼昌議員是關心和反對外國政府指指點點特區政府做事的話,我將來會有很多例子去請梁繼昌議員去質疑這些外國政府和外國組織。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梁繼昌議員。
 
梁繼昌議員:主席,我想特首好像沒有答過我的問題。因為這些具體立法情況,我說的是立法內容未必一定適用於香港。所以我都覺得、希望梁振英先生你可否努力些處理這些事情?因為我們的立法主導權是非常重要。我們應該有一條底線,就是說究竟有哪些國際要求我們要接納、有哪些我們要反對,我想這個是要清楚去表達到這個信息的。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特區政府的舉措是重要的,很高興得到大家支持。但我剛才說過,我們在香港有一些稅務方面的動作的時候,我們不能夠因加得減,在香港希望推動一些東西,而令到國際社會對我們有一些負面看法,甚至乎日後出現一些制裁行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恒鑌議員。
 
陳恒鑌議員:我相信高鐵採取「一地兩檢」是最有效益的安排,我亦知道本屆政府很努力與內地商討,而社會上總有些人用陰謀論來看「一地兩檢」的需要。有些人甚至在政府的方案未出台已經說定「一地兩檢」是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我很希望特首幫忙澄清一下,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商討「一地兩檢」的時候是抱着甚麼原則?將來的方案究竟有甚麼好處?以及何時會推出有關的方案?謝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最大的原則當然是符合《基本法》,這個是最大原則。我們希望香港在符合《基本法》的情況下能夠實施「一地兩檢」,是因為高鐵有「一地兩檢」之後,它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如虎添翼的。大家只要考慮到,或者最好就是乘搭過內地的高鐵,大家知道我們國家現在成為世界上最先進的,無論在網絡方面或在高鐵建造技術方面最先進的一個國家,高鐵對促進我們國家的社會和經濟發展是多麼重要。如果我們的高鐵沒有「一地兩檢」的話,我們去內地的城市只能夠局限在那些極少數有口岸設施的城市,這個對香港不利,容易造成香港的邊緣化。因此,原則我說了要符合《基本法》,目的是因為我們要發揮高鐵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一地兩檢」在世界各地都已經有,兩國之間,各有各的主權。大家都知道國家的主權是至高無上,是十分重要的,是每一個國家的政府和人民都十分重視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兩國之間都可以做到「一地兩檢」。沒人說參與「一地兩檢」的國家之間,他們的政府出賣他們國家的主權,沒人這樣說。大家都可以看到那個便捷和那個需要,而事實上「一地兩檢」在香港和內地之間,我們現在說的西九高鐵,亦不是第一次。大家知道在深圳灣大橋的另一邊,在蛇口那邊,我們也是實施「一地兩檢」。所以在法律和具體操作上,我們現在正全面做好研究工作,希望我們能夠早日有結論出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恒鑌議員。
 
陳恒鑌議員:多謝特首。我亦相信國與國之間都可以用「一地兩檢」來得到實施,更何況我們香港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應該是更加容易推出的。但現在距離我們的高鐵可以開通的日子越來越近,我們的立法時間亦非常有限。我很想知道特區政府打算在甚麼時間推出「一地兩檢」這個方案出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我們會盡快。政府相關部門同事在這個問題上,這亦是另一個原因為何我們過去幾個月,雖然我們已經臨近屆末,特區政府的同事仍然十分忙碌,這是其中一方面。我們會繼續抓緊時間做好這個工作。我們有一個結論之後,我們會盡快向立法會和社會公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卓廷議員。

林卓廷議員:主席,剛才梁振英說有很多人提UGL事件是政治炒作,說過去他已經交代得清清楚楚這件事,但很多市民覺得你的交代是不清不楚,包括我自己及很多市民亦是質疑你整件事涉嫌貪腐、利益衝突。我現在給你一個機會,今次是你最後一次來答問大會,跟市民說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你有甚麼理據。主席,我很簡單引述一下UGL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支持UGL收購DTZ,是令到戴德梁行的高層可以留任,不競爭、不挖角;協議第二部分是按UGL合理要求,協助、不時推廣UGL及戴德梁行,包括但不限於擔任推薦人及顧問的角色,裏面手寫有個內容就寫明,在不造成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提供有關協助。據知手寫的內容是你自己寫的。根據行政會議利益申報的制度B項,你是須要登記利益,包括受薪的工作及專業。我想問梁振英,既然你收幾千萬報酬,其中一個承諾提供的服務就是要去不時推廣一個私人企業,這樣為甚麼不是屬於受薪工作或顧問服務?因為你是寫明是要做advisor或referee。我想問梁振英是否在顧問協議上只要寫明好像你那句英文,在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的前提下提供服務,所有公職人員,尤其我想說行政會議成員,是跟你同一套制度的,是否行政會議成員,只要他做行會前,秘密跟香港的大企業簽一個顧問服務協議,按你自己訂的手寫條款寫進去,期間沒有提供過服務就沒有利益衝突,沒有利益衝突就不須要利益申報?如果是這樣的話,香港的廉潔制度還怎樣維護?謝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主席,我對香港的廉潔制度十分有信心。剛才林卓廷議員提那些問題好明顯是又一次的斷章取義。請林卓廷議員用常識去了解一下這件事。有人向外國的執法機關,因為UGL這間是澳洲上市公司、DTZ是英國上市公司,向澳洲及向英國的執法機關去舉報,而這份離職協議已經在社會上公開了兩年半,外國執法機關說了不會查這件事。如果你對香港的廉潔制度沒有信心的話,你應該對英國及澳洲的廉潔制度有信心。亦有人寫信去香港稅(務)局及英國稅局不斷去追問這件事,兩年半下來,稅局完全沒有接觸我,遑論去調查這件事。如果你對香港稅(務)局沒有信心,你該對英國稅局有信心。那份離職協議是律師起草的,林卓廷議員應該看到律師起草用的法律文字,還有見證人簽紙的。如果一份貪腐或不正當的協議,會否找律師起草?UGL及DTZ都是上市公司,他們有自己內部的監察機制。UGL及DTZ在這件事,大家吵到鬧鬧哄哄,兩年多的時間裏沒有接觸過我,沒有人有任何投訴。我們一定要根據制度辦事,對這件事應該要有一個完整和客觀的理解。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卓廷議員。
 
林卓廷議員:主席,第一,我絕對不是斷章取義,我是引述了你整個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哪一項是錯誤,你指出來吧,你不能指出來。第二件事,你不斷說外國執法部門如何如何,那香港的反貪部門正調查你,是否即是你有問題?如果用你自己的邏輯。還有,你說律師草擬就沒有問題,律師怎知你之後做特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卓廷議員。這個不是辯論,請你提出你的補充問題。
 
林卓廷議員:我的問題很簡單。梁振英,我現在問你,行政會議所有成員可否效法你,在加入行會前簽一個這樣的協議,幫大企業、大商家提供顧問服務,不須要申報利益,因為他們在任行會時沒有提供過服務,是否這樣就沒有問題、沒有貪腐?是否一邊做行會,一邊可以收幾百萬、甚至幾千萬港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主席,就這個離職協議來說,在我們行會的申報制度下是不須要申報的,這個我跟特區政府都說了,說了很多次。
 
林卓廷議員:不要再騙人,人渣。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林卓廷議員,請你坐下。行政長官答問大會到此結束,行政長官現在離開會議廳,請各位站立。
 



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