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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回應有關城大體育館屋頂結構倒塌事件最終調查報告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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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有關香港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陳大河綜合會堂屋頂結構倒塌事件的最終調查報告,屋宇署發言人今日(五月三十一日)作以下回覆:

  屋宇署的調查結果已交予律政司考慮《建築物條例》下的相關法律行動。律政司經過深入研究及考慮有關資料、證據和各相關因素後,決定不會提出檢控。有關法律意見內容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故署方未能披露。然而,屋宇署正徵詢律政司的進一步法律意見,以考慮是否對《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相關人士採取紀律處分,因此就有關人士的名稱,署方現階段不便公開及評論。

  至於綠化覆蓋面是否屬建築工程,有關事宜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而言,考慮因素包括有關綠化覆蓋面的嵌固程度、永久性、擬定用途和規模、相關的建築工程和在綠化覆蓋面及四周設置的其他設施,以及裝配及移除綠化覆蓋面的簡易度,並經整體考慮後,才得作出判斷。

  屋宇署的《樓宇綠化簡易指引》已就安全設置樓宇綠化設施提供簡易參考資料,提醒市民設置樓宇綠化設施可能對樓宇安全的影響及須留意的地方,特別是對現存樓宇結構影響較大的情况,例如大跨度結構的屋頂進行綠化,並在有需要時徵詢專業人士意見,以確保樓宇安全。

  另外,屋宇署亦已向建築業界發出《綠化現存樓宇屋頂》的通告函件,提示他們在現存樓宇屋頂設計和設置綠化時須考慮的事項,例如現存樓宇結構、荷載、排水系統等技術事宜。

  為加強監管建築工程的安全及質素,屋宇署已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開始實施「監工計劃書制度」,制訂地盤監督規定的程序,要求認可人士申請同意展開工程時提交監工計劃書,規範監督地盤的適任技術人員的職責及監督要求,確保建築工程整體上按照《建築物條例》和批准圖則進行。屋宇署亦相應加強抽樣巡查地盤的工作。

  再者,《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須監督建築工程按照批准圖則進行,並證明有關工程按照批准圖則完成和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規定。就佔用許可證申請,屋宇署須審閱《建築物條例》所須的證明文件,包括其他關於消防設施及樓宇裝備的證明文件,並會進行抽樣實地視察。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