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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教育局與國家教育部建立的定期工作會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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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據報,教育局與國家教育部(教育部)於去年一月建立定期工作會議機制(會商機制),並決定每年舉行兩次工作會議。另一方面,教育部在本年初公布《2017年工作要點》,該等要點包括「全面落實中央對港澳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然而,《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第一百三十六條訂明,特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哪一方提出建立會商機制;該機制的詳情為何,以及跟過往的雙方交流活動在性質和內容上有何不同;為何該機制建立一年多至今,教育局仍沒有公布其詳情;其他政策局或政府部門有否與內地有關部門建立類似機制;

(二)教育局局長於今年初出席定期工作會議時,有否與教育部官員討論《2017年工作要點》;如有,詳情為何;教育局有否在會議中或其他場合中收到指示,對內地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要點所提任務作出配合;政府會否向內地有關部門申明,特區的教育政策屬其自行管理的事務,因此按《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不受內地部門干預;及

(三)去年一月至今,各次定期工作會議的舉行日期及討論議題為何;會否公開相關文件和會面內容,並定期向本會作出匯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一直致力透過不同形式,包括雙邊或多邊會議、互訪、簽署合作備忘錄等,推進香港與內地和海外地區在教育方面的合作和聯繫,為香港學生開拓更廣的出路及更多發展機會,增強本港教育制度和學術資歷在世界上的認受性,同時鞏固本港作為區域教育樞紐的角色,促進人才交流。

  香港是國家一部分,香港的發展與國家的發展密不可分,因此國家教育部是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合作夥伴,我們必須增進彼此了解,創造更多合作空間及機會。在國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們近年來與內地展開了深入和多元化的教育合作,而且進展良好,惠及香港師生的福祉。例如在高等教育方面,國家教育部自二○一二年起推行「內地部分高等院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讓香港學生無須額外應考內地聯招試,只須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報讀參與計劃的內地高校,大大減輕同學的壓力。此外,國家教育部設立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亦開放給香港學者參與,歷年來香港學者以第一完成人身分在超過40個研究項目獲獎,讓香港學者的出色研究工作獲得國家級認同。而香港與內地的優秀大學互相結盟,協同及深化兩地大學在教學、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以及學生交流等各方面合作,提升區域合作層次和水準。去年,得到國家教育部的同意,薩凡納藝術設計(香港)大學有限公司及芝加哥大學布思商學院(香港)可就其經本地評審的指定非本地學位課程取錄內地學生,進一步加強香港區域教育樞紐的地位。

  在基礎教育方面,國家教育部近年開放各項全國性的活動和賽事讓香港師生參與,有助他們與全國各地優秀的老師和學生交流學習,擴闊視野和見識。另外,為加強內地與香港在基礎教育課程發展方面的交流合作,兩地在二○一六年一月在北京復辦「第九屆內地與香港課程交流會」,而「第十屆內地與香港課程交流會」亦剛於二○一七年一月在香港舉行,就不同教育議題,進行專業討論和交流。透過每年定期的交流與分享,兩地課程專家互相切磋,彼此學習。另一方面,不少內地院校與我們合作,為香港的中、小學及幼稚園校長和教師提供專業培訓,使他們在教學方法和課程領導方面,獲益良多。而姊妹學校計劃也深受兩地學校的歡迎。現時,超過580所香港學校已經與內地學校締結為姊妹學校。

  就葉議員的提問,我們綜合回覆如下:

  教育局與國家教育部近年均有進行不定期交流,包括舉行工作會議,討論不同的教育議題和合作項目。為進一步完善溝通交流的渠道,推動更緊密教育合作,促進教師及學生的福祉,雙方同意由二○一六年一月起,定期一年兩次舉行工作會議。有關安排有利雙方預留時間,定期會面並跟進各個合作項目的進展,以及定期就雙方關心的教育議題交換意見。具體而言,工作會議的目的和性質與一直以來的工作會議並無分別。

   由二○一六年一月開始,定期工作會議至今舉行三次,分別是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及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教育局每次開會之前均會發出新聞稿公布有關日期、會面對象和安排,以及隨行的官員。

  一如我們與其他地區的教育部門舉行的雙邊會議,我們與國家教育部定期舉行的工作會議亦是以閉門形式進行。出於尊重對方,我們不宜單方面公開這類會議的相關文件或具體引述會面內容。

  據我們了解,其他政策局和政府部門現時亦會以雙方認為合適的方法,包括工作會議,就雙方關心的議題與內地有關部門保持溝通交流。

  教育局和國家教育部透過定期工作會議及互訪等方式就雙方關心的教育議題交換意見,以及就兩地在教育方面的最新發展分享經驗和看法。我們重申,特區政府會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政策。

  多謝主席。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