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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計劃七月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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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刊憲。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表示:「《2017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該命令)已在二○一七年三月提交立法會,並完成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該命令的目的是更新香港自二○一五年修訂該附表1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後,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對戰略物品管制清單所作的變更。」
 
  發言人說:「為實施該命令,工貿署署長訂立了《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二○一七年七月三日為該命令的生效日期。」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貿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 或電郵:stc@tid.gov.hk)。​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部門網頁通知業界有關修訂的詳情。 ​
 
  《生效日期公告》於五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