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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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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去年五月實施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低津計劃)。每月入息不高於全港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一半的住戶可獲發全額津貼,而每月入息高於全港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一半但不高於六成的住戶可獲發半額津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低津計劃實施以來,獲發該計劃下兒童津貼的兒童及青少年數目(按申請者獲批兒童津貼的次數分項列出);及

(二)現時每月入息不高於全港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六成的住戶的21歲以下成員的總數為何?

答覆:

主席: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計劃於二○一六年五月三日起接受申請。截至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在低津計劃下獲發兒童津貼的兒童及青少年(註一)人數,按每個申請家庭獲批兒童津貼的次數細分如下:
 
家庭獲批兒童津貼的次數(註二) 申請家庭數目 獲發兒童津貼的
人數
(15歲以下)(註三)
獲發兒童津貼的
人數
(15至21歲)(註三)
獲發兒童津貼的總人數
 
零次 2 111 0 0 0
一次 9 591 12 701 2 430 15 131
兩次 20 895 31 262 5 318 36 580
總數 32 597 43 963 7 748 51 711

註一:合資格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註二:自低津計劃實施至今,獲批津貼的家庭最多獲批兩次兒童津貼。
註三:上表的兒童及青少年的年齡以該家庭於最近一次獲批申請中最後一個獲批津貼月份計算。

  根據政府統計處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所得數據,在二○一六年每月住戶收入不高於全港按住戶人數劃分的每月住戶收入中位數六成的住戶中,其21歲以下成員數目為373 200人(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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