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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工業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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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今年首四個月已發生11宗致命工業意外,而該數目高於去年上半年的數目(即九宗)。關於工業意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每年致命工業意外的宗數,並按意外成因(例如因趕工或人手不足而導致僱員過於疲勞、僱員欠缺相關訓練及工作場所欠缺安全設備)列出分項數字;
 
(二) 政府去年二月成立的改善高風險行業僱員工傷保障專責小組的人手編制,以及該小組建議並已實行的措施及其成效為何;
 
(三) 過去五年,每年僱主因須對工業意外負責而被檢控的個案宗數、當中被定罪的個案宗數,以及被定罪僱主通常和最高被判處的罰則分別為何;及
 
(四) 政府會否考慮提高須對工業意外負責的僱主的罰則,例如取消或暫停曾涉及嚴重工業意外的承辦商競投工務工程的資格;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健波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二至二○一六年,致命工業意外的數字如下:
 
  二○一二年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致命工業意外數字 29 28 25 24 18
 
  勞工處就每宗致命工業意外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並提出檢控。勞工處只按意外類別作統計分析(如「人體從高處墮下」、「觸電或接觸放出的電流」、「遭墮下的物件撞擊」等),並沒有以題目列出的形式備存意外成因的數字。
 
(二)由勞工處統籌的改善高風險行業僱員工傷保障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就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工傷補償及治療/康復服務的範疇進行研究及推行改善措施。已推行的改善措施包括:加強宣傳推廣僱主購買足額勞保、改善受傷僱員工傷病假跟進的安排、為參與判傷的醫院管理局醫護人員安排有關職業醫學的訓練、理順判傷的準備工作、為指定高風險行業(包括裝修及維修業和回收再造業)設立保費調整機制,以及設立有關勞保的專題網頁供公眾瀏覽。上述改善措施有助改善高風險行業僱員的工傷保障。專責小組由相關決策局/部門及公營機構的代表組成,而勞工處有兩名勞工事務主任職系人員為專責小組提供支援服務。
 
(三)過去五年,勞工處就工業意外向僱主/承建商/東主等的檢控傳票數字及判罰如下:
 
  二○一二年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已審訊傳票總數 649 695 843 937 1 023
定罪傳票總數 471 509 611 645 580
最高判罰(元) 60,000 120,000 120,000 150,000 120,000
平均判罰(元) 8,983 11,314 12,183 13,118 17,265

(四)發展局表示根據現行機制,政府可按《承建商管理手冊》對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工程合約表現差劣或涉及其他嚴重事故的承建商採取規管行動,包括向相關承建商發出警告信、要求進行獨立安全稽核、暫停相關承建商競投工務工程,甚至在認可承建商名冊上除去其資格。該懲處機制行之有效,對承建商亦具有一定阻嚇作用。

  為加強刑罰的阻嚇力以達致加強職安健的效果,勞工處一直透過多方面的工作提高持責者的刑責,包括提交充分的資料供法庭作為判刑的參考,例如有關意外的嚴重後果、相關意外數目、同類案件過往最高的判罰紀錄等,並視乎個別案件的情況,在有需要時建議律政司考慮就定罪及罰款向法院提出覆核或上訴。而近年法庭就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違例的罰款亦較過往有所增加。勞工處會與律政司檢討職安健法例涉及罰則的相關條文,並會在有須要時作出修訂,以進一步加強刑罰的阻嚇力。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