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密切監察江蘇首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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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五月十二日)密切監察江蘇首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並再次呼籲市民,外遊期間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寨卡受影響地區
 
  該名28歲女病人於四月二十八日從厄瓜多爾返抵江蘇,她自述途中曾出現皮疹、發熱、關節痛及結膜炎等症狀,其尿液樣本證實對寨卡病毒呈陽性反應。病人經已出院。
 
  衞生防護中心港口衞生處已引入飛機滅蟲新規定。所有從寨卡受影響地區入境的飛機必須進行滅蟲,以防止疾病經受感染的蚊傳入香港。
 
  港口衞生處已加強巡查口岸和健康宣傳,確保良好環境衞生及有效防治蚊患,並一直與旅遊業界緊密聯繫,更新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所有口岸的恆常健康監測會繼續為入境旅客監測體溫。然而,由於大部分病人沒有出現病徵,故此我們再次呼籲,任何人從寨卡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減低傳播風險。」
 
  署方一直與旅遊業界和持份者緊密聯繫,特別是營辦旅行團到寨卡病毒受影響地區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團友到受影響地區的領隊及導遊(尤其是孕婦),定期更新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
 
  發言人補充:「我們一直與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及海外、鄰近地區和內地衞生當局保持聯繫,密切監察最新發展。」
 
  除預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應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如到受影響地區外遊,特別是免疫系統疾病病人或嚴重長期病患者,應於出發前最少六星期徵詢醫生的意見,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被蚊叮;
•    從受影響地區抵港後至少21日内,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有不適,如皮膚出疹或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告知醫生外遊細節;
 
乙、性接觸傳播
 
•    到受影響地區外遊期間,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抵港後至少六個月內,應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丙、孕婦
 
•    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所有外遊人士包括孕婦在外遊期間,以及抵港後至少21日內,須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蟲驅避劑;
•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留意是否出現相關病徵。如有不適,應盡快求醫;及
•    避免與曾到受影響地區的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衞生防護中心旅遊健康服務寨卡專頁、保安局外遊警示制度專頁、婦女預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衞寨卡病毒分類了解詳情。



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