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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教育基金公布有關申請撥款優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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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發出:

  優質教育基金(基金)督導委員會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公布有關撥款申請的兩項優化措施,以鼓勵更多促進優質教育的項目。
  
(一) 提高微型計劃的撥款上限

  自二○一四年,基金將申請撥款不超過150,000元的計劃列為微型計劃,簡化相關的申請程序和要求,以配合學校的具體需要。申請人可於同一學年內遞交最多兩項微型計劃的申請。

  基金督導委員會在檢視微型計劃的申請及審批程序後,通過將微型計劃的撥款上限由150,000元提高至200,000元,即日生效。

(二) 免除「好心情@學校」計劃下以合作模式推行微型計劃的申請名額限制
 
  衞生署聯同教育局在二○一六/一七學年推出「好心情@學校」計劃。計劃旨在提高學生對心理健康推廣的參與。申請人可向基金提出微型計劃的申請,以推行與「好心情@學校」計劃相關的活動。

  為了加強跨界別協作,鼓勵更多非政府機構/大專院校等與學校以夥伴形式合作,推出與推廣精神健康相關活動,基金督導委員會通過,在「好心情@學校」計劃下以合作模式推行的微型計劃,不受現行申請名額(每申請人每學年兩個)限制。由於微型計劃的撥款上限已提高,申請「好心情@學校」計劃的資助上限亦相應上調至200,000元。

  此外,為方便申請人準備有關「好心情@學校」計劃的申請書,基金已把有關「好心情@學校」計劃的《資料摘要》上載基金網站。《資料摘要》並附有已獲撥款的相關計劃書的連結和QR碼,供申請人參考。

  有關兩項優化措施的詳情,可參閱基金網站(qef.org.hk)內的《申請指引》及上述的《資料摘要》。
 
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