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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談內地與香港司法互助(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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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西安出席「內地與香港特區民商事司法協助二十周年回顧與展望」專題研討會時,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內地與香港刑事司法互助……?

律政司司長:今日主要說的是民商事、兩地的民商事的司法互助,刑事方面,其實不是與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來商討。當然,它亦有它的重要性,但是兩地法律制度的不同,無論在民商事方面也好,或刑事協作方面也好,都有不同的挑戰,所以我相信仍然需要一點時間,以及正如我剛才所說,特別在民商事方面,我們要顧及的不單是「一國兩制」下,香港和內地的法律制度不同的地方,我個人認為,我們的視野需要廣闊一點,因為國際社會方面,剛才我也有提到,就海牙私法會議的發展,不單香港在留意,新加坡也在留意,所以我們有「一國兩制」 的角度,也有國際的角度,特別是香港方面,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我們不可以不顧國際視野,國家的發展包括「一帶一路」,也有國際的層面,所以其實三個方面,即香港的法律制度、內地的法律制度,以及整個全球國際性的發展,我們都要同時兼顧。若然不是的話,情況可能不是最理想。另一方面,我們要兼顧的是現時很多國際上的合作,有國際的一些條約或一些我們稱為「示範法」,但那些全部是國家與國家,即主權國之間的司法協作的一些框架,但在一個國家之內,即「一國兩制」之內,先例相對上較少,所以有甚麼原則可作為參考、甚麼方面我們需要有一些不同的改變、或一些新的法律理論,這些也是其中一個挑戰,所以有關工作,我們會推進,但不能為了快,而做了一些可能往後不太合適的框架,因為訂了框架之後,對未來的影響是長遠的,當然可以改,但影響是長遠的,所以我們要小心推進。不好意思,我要進去開會。

記者:(中央對大灣區法律方面的推進速度是否不滿意)

律政司司長:我想不是不滿意,而是一個鼓勵。在這個方面,大灣區現在剛剛開始,現在還在規劃的過程當中,因此大灣區往後在法律上的框架,現在還需要小心去研究,研究未來大灣區之內,或大灣區之內的城市跟大灣區之外的司法方面的合作,也提供一個很大的空間,也提供了很多的機遇,這方面往後律政司會和內地相關單位做進一步的研究。

記者:會不會要求香港落實得更快一點?

律政司司長:我相信雙方都希望可以在這個方面積極地推進,所以這是雙方共同的意願。謝謝。
 
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1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