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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安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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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岳橋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安老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財政年度,每年政府分別為身體機能輕度缺損及中度缺損的長者提供的社區照顧服務的名額及所涉開支為何;
 
(二)是否知悉,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個醫院聯網的社康護士數目及該數目對有關聯網服務區域內長者人口的比例為何;
 
(三)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每個醫院聯網轄下的(i)紓緩治療病床數目(及按使用者年齡劃分的使用率),以及(ii)紓緩醫學科註冊醫生人數為何;
 
(四)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長者由院舍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世,以及他們離世前的平均住院日數為何;及
 
(五)過去五年,每年政府為支援長者在家中或院舍離世而提供的紓緩服務的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安老是本屆政府的施政重點。政府一直按「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的原則,不斷加強長者照顧服務,並在這方面持續投放資源。於二○一二至一三到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期間,政府投放在安老服務的福利範疇經常開支(不計社會保障下的財政支援)由約50億元增加至約78億元,增幅超過百分之五十五。
 
  就楊岳橋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後,我現答覆如下:
 
(一)為達到居家安老的目標,社會福利署(社署)提供一系列以家居為本和以中心為本的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包括以家居為本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以及以中心為本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服務對象均為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統評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程度缺損的長者。至於使用以家居為本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長者則毋須經過統評機制的評核。由二○一二至一三到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為長者提供的各項資助社區照顧服務的名額及所涉開支載於附件一。
 
(二)二○一六至一七年度(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各醫院聯網的社康護士數目和該等數目相對有關聯網的服務區域內的長者人口比例載於附件二。
 
(三)醫管局一直本着「全人醫治」的宗旨,透過跨專業的紓緩治療團隊,包括醫生、護士、醫務社工、臨床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等,以綜合服務模式為末期病人和家屬提供適切的紓緩治療服務。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醫管局共有超過360張紓緩治療病床。另外,部分入住其他專科病床的末期病人如需要紓緩治療服務,亦可獲安排同時接受紓緩治療團隊診治。由二○一二至一三到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紓緩治療住院服務使用情況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三。
 
  目前,醫管局的紓緩治療服務主要由紓緩治療中心及腫瘤中心的醫護人員提供。由於腫瘤中心的人手歸入腫瘤科的整體人手編制,醫管局現時沒有備存專責提供紓緩治療服務的醫生人數的分項數字。
 
(四)及(五)政府一向透過社署轄下及其津助的非政府機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長者地區/鄰舍中心或駐醫院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等單位的社工,為長者及其親屬提供各項支援服務,包括輔導、轉介、情緒支援、危機介入和經濟援助等。此外,政府十分支持非政府機構透過不同慈善基金舉辦支援臨終長者及其家屬的服務,例如鼓勵長者預早安排終老計劃,為長者及其家屬提供臨終關懷及義務殮葬服務等。
 
  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津助安老院舍營辦者可靈活調配資源及安排適當人手,在院舍內提供生命晚期照顧服務。自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起,所有新投入服務的合約安老院舍及現有合約安老院舍在新的合約下,均會為長者和其照顧者提供生命晚期照顧服務。合約安老院舍可利用社署增撥的資源,採用協調及跨專業的方法為患有致命疾病或長期病患的臨終住院長者提供專業而有系統的全人照顧服務配套,以及為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旨在紓緩長者的痛楚及不適,減輕長者及照顧者的壓力,以及幫助長者有尊嚴及平靜地面對死亡。照顧範疇包括醫療及護理、心理及哀傷輔導服務、社會及家庭支援,以及靈性關顧和離世的準備。
 
  目前,醫管局轄下七個聯網均有提供紓緩治療服務,以支援末期病人和其家屬。醫管局的紓緩治療服務包括住院、門診、日間紓緩護理、家居護理及哀傷輔導等。由二○一二至一三到二○一六至一七年度,除紓緩治療住院服務外,各項紓緩治療服務使用情況的統計數字載於附件四。
 
  醫管局自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起,逐步加強「社區老人評估小組」的服務,透過與安老院舍及紓緩治療團隊合作,支援居於院舍中患有末期疾病的長者病人,並為安老院舍職員提供培訓,以改善院舍病人的護理質素。「社區老人評估小組」現時服務約650間安老院舍。社署和醫管局並無備存長者由院舍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世及他們在離世前平均住院的數字。
 
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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