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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四月恢復二讀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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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將於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該條例草案旨在以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運,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並確保業界採用可持續發展的營運模式。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今日(三月三十一日)說:「條例草案通過後,私營骨灰安置所在條例刊憲日期後直至獲發牌照前,均不可出售龕位或新出租龕位,以保護消費者利益和防止最終都不能符合要求的骨灰安置所的違規規模在條例生效後進一步惡化。然而,這安排亦引起一些業界關注未來一段時間的骨灰龕位供應量。」

  發言人表示,在未來數年非政府的私營墳場,包括非牟利的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會)管理的墳場及宗教或族裔團體管理的墳場,會繼續供應骨灰安置所龕位,而政府亦會致力增加公眾龕位。此外,市民亦可考慮申請在已獲配售的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或華永會龕位內加放先人骨灰、使用食環署的短期暫存骨灰的設施或綠色殯葬,以及把骨灰存放於家中。

  上述私營墳場預計在二○一七至二○一九年可提供的龕位數目大概有61 800個,而可供配售的新公營龕位預計在二○一八至二○二一年合共最少約130 000個。

  就申請在已獲配售的食環署或華永會龕位內加放先人骨灰方面,食環署估計,若善用相關措施,可安放多達181 000個骨灰甕;華永會轄下骨灰安置所的標準龕位及家族龕位則有約300 000個安放骨灰甕的位置。另外,食環署轄下暫時存放設施的容量在未來兩年最少會增至可存放約65 000個骨灰甕。

  使用綠色殯葬的市民近年亦見增加,綠色殯葬宗數由二○一○年佔全港死亡總人數約4.6%增至二○一六年的約10.5%。政府會繼續大力推廣這種可持續處理先人骨灰的方式。

  發言人說:「在處理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事宜方面,政府於條例刊憲後六個月內成立發牌委員會。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即於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前已營運並已有骨灰安放於其龕位的骨灰安置所)必須在其後的三個月內(即刊憲日期後的第七至九個月)提交有關指明文書的申請。政府將邀請發牌委員會設立機制,考慮如何在實際可行情況下,加快處理指明文書的申請,以期盡快恢復私營龕位的供應。」

  政府呼籲市民在條例草案通過前選購或租用私營骨灰龕位時須小心考慮。現時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將來能否獲發牌照尚屬未知之數;而即使獲發牌照,現時也不能預知牌照內規定可存放骨灰份數的上限,因此市民在面對購買或新租用龕位的招徠時應格外小心。由於龕位買賣屬私人合約事宜,消費者須了解合約中有否條款保障其權益,如有疑問,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以免招致損失。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