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務司司長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動議擬議決議案致辭全文
*******************************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致辭全文:
  
代主席女士:
 
  我謹依照議程,動議通過我名下的第三項決議案。這議案目的是請立法會通過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4條訂立的《2017年死因裁判官(證人津貼)(修訂)規則》。
   
  現時,出席死因研訊的證人可以支取的最高津貼額,與出席刑事訴訟程序的證人相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的津貼額調整機制,亦與《刑事訴訟程序(證人津貼)規則》下的證人津貼調整機制亦相同。司法機構政務處在二○一六年進行檢討後建議,並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批准,將普通證人的最高津貼額由每天445元調高至515元,出席不足四小時的最高津貼額則由220元調高至255元。專業人士證人及專家證人的最高津貼額由每天2,415元調高至2,770元,出席不足四小時的最高津貼額則由1,205元調高至1,385元。
   
  《2017年死因裁判官(證人津貼)(修訂)規則》旨在落實新訂的津貼額。我謹請議員通過議案。多謝,代主席。
   
  



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