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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經網絡攝錄機蒐證而被定罪的非法棄置廢物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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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車主因涉及有人將其貨車上的廢物違例棄置,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網絡攝錄機錄得有關片段而遭檢控,上星期五(三月二十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千五百元。這是網絡攝錄機試驗計劃推行後首宗被定罪的個案。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食環署透過網絡攝錄機攝錄得有人駕駛一輛貨車到元朗十八鄉白沙村垃圾收集站外違例棄置車上廢物,遂向該輛貨車車主提出檢控。

  針對個別地區的衞生黑點經常被人棄置垃圾和廢物,特別在午夜或清晨時分,引致環境衞生問題,食環署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在中西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內六個棄置垃圾黑點,展開網絡攝錄機試驗計劃,以便加強監察違例棄置垃圾情況及策劃更有效的執法行動,令蒐證和執法的工作更有成效。

  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任何人士把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兩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目標黑點,並呼籲市民切勿違例棄置廢物,否則會被檢控。
 
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