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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報刊登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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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下星期三(三月二十九日)向立法會提交《2017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該命令)。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該命令的目的是更新香港自二○一五年修訂該附表1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後,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對戰略物品管制清單所作的變更。」

  就着技術發展,這些修訂與時並進地放寬了若干類別的兩用戰略物品的管制,特別是電子、電腦以及電訊和資訊安全類別的產品。與此同時,亦新增對若干類別的兩用戰略物品的管制,包括感測器與雷射器、導航及航空電子,以及核子物料、設施及裝備。在香港,戰略物品的貿易主要涉及電子、電腦以及電訊和資訊安全方面的產品。根據《進出口條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貿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

  該命令於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在憲報刊登,並於三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會。該命令將在工貿署署長於稍後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業界人士可於網上瀏覽憲報(www.gld.gov.hk/egazette)。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部門網頁通知業界人士有關修訂的詳情。
 
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