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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公開研究資助局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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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研究資助局(研資局)的職能包括向專上院校分配撥款,為學者提供經費以進行學術研究。研資局轄下紀律委員會早前就一位香港大學化學系講座教授在研究項目中作出不當行為的指稱進行調查。該調查已於去年十二月完成,但研資局拒絕披露調查結果。另外,研資局回覆本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時表示,研資局按保密形式處理所收到涉及研資局撥款的涉嫌行為不當個案,而且不會公開相關的調查報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研資局轄下紀律委員會接獲多少宗有關研究項目中出現懷疑不當行為的投訴,並就多少宗投訴展開調查;當中多少宗查明屬實,以及該等個案的性質和作出不當行為的人士被施加的處罰為何;
 
(二)是否知悉研資局不公開該類調查的報告或結果的具體理據;及
 
(三)鑑於研資局分配撥款涉及公帑是否運用得宜的問題,而該類調查涉及程序公義和廣受公眾關注,當局會否要求研資局公開有關的調查報告及結果,以釋除公眾疑慮並體現向公眾負責?
 
答覆:
 
主席:
 
  研究資助局(研資局)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轄下一個獨立的非法定機構。研資局負責向學術研究項目提供資助,並透過教資會,就香港高等院校在學術研究上的需要向政府提供建議。
 
  研資局十分重視研究操守。研究人員在進行研究項目時,須恪守最高的操守標準。如發現研資局資助的研究項目出現任何不當行為,研資局定會嚴肅及公正地處理。
 
  研資局於二○一三年十二月成立紀律委員會,其後再重整為三個紀律委員會,即紀律委員會(調查)、紀律委員會(罰則)和紀律委員會(上訴)。紀律委員會(調查)監督涉嫌個案的調查工作,而紀律委員會(罰則)決定證明屬實個案的處分,紀律委員會(上訴)則處理可能出現的上訴個案。研資局收到所有有關其資助的研究項目涉嫌行為不當的個案都會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自二○一三年十二月,紀律委員會處理了49宗涉嫌行為不當的個案。截至二○一七年三月一日,紀律委員會完成了全部49宗個案的調查,當中25宗個案被證明屬實,並已作出相應的處分。這25宗個案的性質及所作出的處分詳列於附件。
 
  為了確保所有調查工作能公平及公正地進行,紀律委員會(調查)會就每宗涉嫌行為不當個案成立獨立調查工作小組。每個調查工作小組一般由三名現任研資局或其下學科小組/委員會成員組成。他們均為有關研究範疇的專家,熟悉研資局的評審程序,並與被調查的研究人員沒有任何利益衝突。調查工作小組會不偏不倚地審視答辯人或相關人士的書面申述、研究建議書,以及院校的調查報告(如適用),當中通常包括專家佐證,會面記錄及其他相關文件。調查工作小組會仔細考慮有關證據,然後向紀律委員會(調查)作出建議。紀律委員會(調查)考慮調查工作小組的調查結果和意見後,會向研資局提出建議,並由後者作出決定。
 
  研資局決定屬實的行為不當個案會交由紀律委員會(罰則)考慮處分。紀律委員會(罰則)會考慮多項與個案相關的因素,包括不當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往個案的處分,以及是否有任何其他求情的因素等,然後向研資局建議處分。
 
  各紀律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三名成員並非研資局或其下任何學科小組/委員會的現任成員,另外兩名成員則是研資局現任的非本地或非學術界成員。現時所有紀律委員會成員均為海外學者,以確保公正。根據研資局的指引,如任何研資局/紀律委員會成員與正在接受調查的研究人員有潛在利益衝突,有關研資局/紀律委員會成員在舉行相關會議時應該避席,不應參與討論。嚴謹的調查程序已確保每項調查工作得以公平及公正地進行,並確保涉及的資助運用得宜。
 
  按照其他教資會資助大學在處理涉嫌行為不當個案的做法,研資局會以保密形式處理所收到的涉嫌行為不當個案,不會公開相關的調查報告。雖然如此,研資局同意有需要加強研資局處理這類個案時對公眾的問責性和透明度。在二○一七年一月,秘書處上載了相關的指引及程序至研資局網頁。展望未來,研資局會參考國際研究資助機構的做法,並在二○一七年六月的會議上諮詢研資局如何進一步提高公眾問責性和透明度。例如,研資局會考慮公布有關研資局處理涉嫌不當行為個案的統計數字和公布有關研資局對已證明屬實的不當行為個案所作決定的要旨(視乎需要,可將當事人的名字刪去)。
 
  此外,正在進行的研資局檢討,將會全面審視現行處理涉嫌行為不當個案的程序。研資局會參考高等教育界現行的做法,考慮如何提高對公眾的問責性和透明度。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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