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實施安排(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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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局今日(三月二十日)公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建議實施安排。環境局將於二○一七年上半年把收費計劃的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在條例通過後,政府會設立十二至十八個月的準備期,讓市民及各持份者作好準備。政府期望收費計劃最快可於二○一九年下半年實施。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說:「過去三十年,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增加了超過八成,遠超同期人口增長的百分之三十四。二○一五年的每日人均棄置量達1.39公斤,較鄰近城市為高。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可提供經濟誘因,推動市民改變行為,從而減少整體廢物的棄置量,以幫助我們達致《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中提出在二○二二年將香港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減少四成的目標。」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曾就都市固體廢物收費進行了廣泛的公眾參與活動,並在二○一四年向政府提出了實施框架建議。按這框架,政府在過去諮詢了相關的持份者,並制定各方面的實施安排。

  基於公平及「污者自付」原則,廢物收費會在全港各界別同時推行。在收費機制方面,政府會按現時廢物收集的方式實行兩種收費模式,分別為「按戶按袋」收費及「按重量」收費。「按戶按袋」收費適用於現時使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垃圾收集服務的樓宇,當中包括大部份住宅樓宇、地鋪及公共機構處所等。市民須使用指定垃圾袋把廢物包妥才可棄置。透過食環署棄置的大型廢物(即不能放進最大100公升指定垃圾袋的廢物),須在棄置前貼上大型廢物指定標籤。

  指定垃圾袋將設九種容量,由三公升至一百公升不等。建議指定垃圾袋收費為每公升$0.11。在這收費水平下,假設一個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天需繳費$1.7,如使用較小容量的10公升指定垃圾袋,則每天繳費$1.1。這收費水平與台北市和首爾相若,亦屬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的可接受水平。大型廢物指定標籤的費用則劃一為每件$11。

  「按重量」收費主要適用於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將廢物直接送往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處所或樓宇,有關收費將按照在這些設施棄置的廢物重量計算。在此機制下,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入閘費」為每公噸$365。為了平衡廢物處理設施的流量,市區及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的收費會訂於較高的水平,即每公噸$395。

  部分使用食環署垃圾車隊收集廢物的住宅樓宇,其住戶或需較長時間就使用指定垃圾袋的實施安排凝聚共識。因此,這些大廈可以在一個為期三年的過渡期內,選擇以交予食環署垃圾車隊的垃圾桶數目付費,然後再自行攤分各住戶的費用。但「按桶」收費會在廢物收費實施首年較「按袋」高30%,第二年高40%及第三年高60%。

  黃錦星表示,政府在釐定收費水平時考慮了不同的因素,包括對減廢的成效、公眾可接受水平及市民的承擔能力等。由於市民需適應新收費及作出行為改變,除「按桶」收費外,其他收費在實施收費首三年將維持不變。

  執法方面,食環署前線人員會拒收未有以指定垃圾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棄置物,執法人員亦會在垃圾收集車及垃圾收集站進行突擊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會發出$1500定額罰款通知書或進行檢控。政府亦會在大廈內的垃圾房或其他收集垃圾的地方進行執法工作。

  黃錦星補充:「參考其他城市的經驗,宣傳及公眾教育對成功落實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至為重要。為協助社會各界為收費作好準備,我們會透過舉辦簡介會、工作坊和其他宣傳活動等,向市民及不同持份者廣泛宣傳『揼少啲、慳多啲』的主題。我們亦會加強與持份者的合作,進行有關的宣傳及教育工作,包括持續推行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社區參與項目,並為不同界別編製良好作業指引。」

  為配合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實施,政府亦會加強在回收方面的支援。就三類主要的回收物即紙、膠和鐵,政府計劃向參與廢物源頭分類計劃的樓宇按需要提供更多的回收桶。由環境局局長主持的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委員會)已於較早前檢視了在公共空間的回收桶及廢屑箱的分布。政府會根據委員會的建議,在二○一九年計劃實施廢物收費前,將公共空間的回收桶與廢屑箱的比例由現時的1:14提升至1:6。

  今明兩年,政府會分階段落實兩個生產者責任計劃,分別為廢電子電器產品及飲品玻璃樽的生產者責任計劃,並會開展可行性研究,探討如何為合適塑膠產品容器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政府亦會繼續擴展「綠在區區」的項目,加強在地區層面對回收價值較低回收物的回收支援,並會加大力度推動源頭乾淨回收以及考慮如何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及居民提供更到位的外展式回收支援。

  參考政府在推行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的成功經驗,黃錦星表示有信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可進一步改變市民行為,從源頭減少廢物。他指要有效落實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涉及眾多細節和不同的持份者,他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攜手共建惜物減廢的文化。



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