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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現行長者生活津貼及廣東計劃下的資產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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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褔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七日)公布,現行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上限,將由《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當月首天起調高。有關安排同樣適用於65至69歲的廣東計劃申請人。

  社署發言人說:「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建議放寬現行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上限以惠及更多有經濟需要的長者,單身長者由現時225,000元上調至329,000元,長者夫婦則由341,000元上調至499,000元。有關資產上限同樣適用於65至69歲的廣東計劃申請人(70歲或以上申請人毋須經濟審查)。現行長者生活津貼及廣東計劃的入息上限(即單身長者每月7,750元及長者夫婦每月12,620元)維持不變。」

  「若立法會通過《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上述建議的資產上限將於《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當月的首天生效(生效日期)。」

  發言人表示,符合上述經濟規定和其他申領資格的長者,可由即日起,按個人情況及需要向社署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或廣東計劃。社署會待立法會通過《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後處理有關申請,並盡快向符合資格的長者發放津貼。有關金額會在生效日期、申請日期或申請人符合所有申請資格的日期起生效,以最遲者為準。

  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亦建議在長者生活津貼下增加一層高額援助(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基於實際運作考慮,包括需要時間提升社署的電腦系統以實施建議的優化措施,若《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在二○一七/一八年度獲通過,預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最早將於二○一八年年中實施(但以《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當月的首天為生效日期)。社署稍後會公布確實的實施日期和詳情。

  發言人補充,在通過《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當天合資格領取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包括受惠於上述建議優化措施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二○一七/一八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的一次性額外款項。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障金額一次性額外款項的領取者,則會獲發兩者間的差額。

  長者生活津貼在二○一三年四月開始實施,目的為補助香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廣東計劃在同年十月開始實施,目的是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的合資格香港長者每月領取高齡津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底,長者生活津貼及廣東計劃分別惠及超過44萬及約15 000名長者。

  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3595 0130(長者生活津貼)及3105 3266(廣東計劃)查詢,或瀏覽相關網頁(www.swd.gov.hk/oalawww.swd.gov.hk/gds)。
 
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