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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現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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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主辦的二○一八年度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現正接受申請。此計劃希望通過與本地表演藝術工作者及藝團合作,在全港各社區推行藝術外展活動,向普羅大眾或特定社群推廣表演藝術,進一步把藝術帶進社區。
 
  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非牟利演藝團體或藝術工作者的自由組合,並於最近三年內,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藝術形式方面具備實際及高水準的公開演出經驗。每位申請者只可就下列其中一類活動提交一份建議書:
(一)針對特定社群而設計或深入個別社區進行的觀眾拓展/藝術教育活動;署方亦鼓勵藝團/藝術工作者為以下特定的主題構思及設計合適的藝術計劃:
(i)以地區特色為題材的表演藝術計劃;或
(ii)為兒童設計的表演藝術計劃;或
(二)以普羅大眾為目標的普及觀眾拓展/藝術教育活動。
 
  擬議的活動須涵蓋一種或以上的演藝形式如戲曲/曲藝、舞蹈、音樂、劇藝(包括話劇、默劇、魔術及木偶等)及跨媒體藝術;活動內容可包括一項或多項具創意的表演藝術活動的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範、講座和展覽等。

  二○一八年度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的申請簡介會於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於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4樓AC1室舉行,有興趣的藝術家/藝團可透過電郵至aatab4@lcsd.gov.hk或致電二五九一 一六九九留座。

  有關計劃的申請表格可於觀眾拓展辦事處網頁下載、或於康文署各表演場地索取;亦可透過郵遞及傳真索取。截止日期為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時。

  查詢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的詳情請電二五九一 一六二八,或參閱網頁www.lcsd.gov.hk/CE/CulturalService/ab/tc/ccas2018guide.php
 
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