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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財務公司被禁止假冒作房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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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高等法院下令禁止一家財務公司假冒作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從事業務。

  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日)表示:「房委會自七十年代起,在履行其職能及職責時,一直使用其已設計的標識(見附件)。這個標識在香港經過廣泛使用和宣傳推廣後,公眾都認為它純粹與房委會有關。」

  然而,一家財務公司早前推出再按揭和財務服務時,在其宣傳單張、小巴廣告、信頭、推廣材料和網頁,刊載混淆地及有欺騙性地近似房委會標識的侵權標識。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為免誤解,房委會除了立時向公眾澄清房委會與該財務公司完全沒有關連之外,亦從速在高等法院,對該公司及其唯一的董事展開民事訴訟程序,以保障房委會的聲譽,及避免該等涉及對房委會標識構成的侵權行為及欺騙陳述,有損公眾利益。」
 
  高等法院在二月八日頒下判決書,包括給予勝訴的房委會永久禁制令。該永久禁制令今日已適切地送達答辯一方。
 
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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